到期债权异议的处理

《民事诉讼法》第225条规定,当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被冻结时,第三债务人(次债务人)有权在收到履行通知后15日内提出书面异议。法院将停止执行该债权,除非该债权已经生效法律文书确定。这种制度设计既保护次债务人的抗辩权,又防止执行程序被恶意拖延。

遇到债权异议别慌!手把手教你应对流程

上个月刚处理完一起建材供应商的案子,被执行人欠了200万工程款,我们查到甲方有笔300万的到期工程款准备执行。结果甲方财务主管当天就拿着送货单复印件来提异议,说实际只欠180万。这种情况该怎么破?

第一步要查异议是否符合形式要件:书面文件、15天内提交、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当时我们发现对方盖的是项目部章,马上质疑用章权限,结果对方第二天补了公司公章——这就属于典型的程序博弈。

第二步看实质内容是否符合能否排除执行的标准。我们调出近三年的送货记录,发现对方主张的20万质量索赔根本未经诉讼确认,法院采纳了我们的意见继续执行。记住,法院对异议只作形式审查,但专业律师能找到100种破解方法。

到期债权异议的处理

这5种常见异议套路,教你见招拆招

1. 我们已经付过款了:要求出示银行流水凭证,特别走个人账户的情况,可以主张涉嫌抽逃资金

2. 存在质量纠纷:看是否有验收报告,质量鉴定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3. 合同约定不能转让:民法典已明确金钱债权原则上可转让

4. 债权已经质押:需要查验质押合同登记时间是否早于冻结

5. 我们是关联公司:重点审查工商登记信息和实际控制人关系

债权异议处理的灵魂三问

Q:次债务人随便提个异议就能拖时间?

A:想多了!法院现在对明显不成立的异议可以直接驳回。去年某房企用萝卜章提异议,法官当庭比对印章编码,直接罚款50万。现在虚假异议面临司法制裁。

Q:超过15天还能不能提异议?

A:超过期限提异议,法院原则上不审查。但有个经典案例:次债务人因疫情封控耽误期限,提交隔离证明后,高院特批允许补提异议。关键要留存好不可抗力的证据链。

Q:对异议裁定不服怎么办?

A:可以走复议程序,但成功率不到10%。更聪明的做法是另案起诉确权,提起债权确认之诉,申请保全争议款项,这样既不影响执行程序,又能争取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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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
7日内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7日内缴纳诉讼费
法院受理并立案
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三天进行公告
开庭审理
(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宣布开庭 > 法庭调查 > 举证质证 > 法庭辩论 > 法庭调解
调解协议
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签收后生效
未达成调解协议
合议庭裁决或裁判
不同意
判决15日内,裁定10内提起上诉
启动二审程序
同意
当事人履行协议或申请执行
结案
公诉
7日内审查
一审庭审
正常审理(2-3个月)
一审宣判
提前3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3天进行公告
有罪/无罪/不负刑事责任
不服判决,上诉(被告10日内)
向原审或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书
二审法院决定审理
全面审理,上诉不加刑
被害人及法定代理人提出(原告10日内)
一审法院回级监察员复查决定
确有错误,抗诉
向原法院提交抗诉书
不抗诉
法院立案
5日内
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15日内
举证答辩
被诉主提出答辩状,提供证据和行为依据
开庭审理
调解协议法院作出判决、裁定
上诉
收到上诉状之日起10日内提交书面答辩状
启动二审程序
不上诉
判决、裁定生效
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