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对第三人有到期债权

《民事诉讼法》第501条规定,当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时,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通知。这个制度在法律上被称为代位执行,相当于给债权人开了条绿色通道,让原本藏在三角关系里的钱袋子现出原形。

藏在三角债里的钱怎么要回来?

老张借给老王50万做生意,结果老王生意失败,名下只剩辆破电动车。但老张听说老王还有个服装厂欠着他30万货款,这时候就可以申请执行第三人债权。就像玩套娃游戏一样,法律允许债权人把藏在第三层的关系直接拽出来。

去年杭州有个典型案例:一家建筑公司欠材料商200万,材料商发现建筑公司在开发商那里还有300万工程款没结清。通过申请执行第三人债权,不到1个月就把钱执行到位了。这种操作比等着被执行人主动还钱靠谱多了,毕竟现在老赖们藏钱的花样可比魔术师还多。

被执行人对第三人有到期债权

实操中的三大妙招

第一招叫闪电战,知道第三人信息后要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去年深圳有个老板,刚申请冻结第三人的账户,第二天就发现对方正准备转移资金,这时间卡得比双十一抢购还刺激。

第二招是证据链,不仅要证明三角债关系,还得有完整的交易凭证。见过最绝的案例是有人把微信聊天记录、银行流水、对账单甚至快递单都整理成册,厚得能当防身武器。

第三招叫组合拳,遇到第三人耍赖时,可以提起代位权诉讼。就像玩消消乐,法律手段叠着用,总能把障碍清除干净。

常见问题答疑

Q1:怎么知道被执行人有没有第三人债权?

可以通过这几种方式挖线索:查被执行人的上下游合作方、翻看过往诉讼记录、申请法院调取银行流水,甚至有些执行法官会诈被执行人:听说XX公司还欠你钱?不少老赖就是被这样突然一问说漏嘴的。

Q2:第三人提出异议怎么办?

这时候法院会暂停执行,但别慌。第三人的异议明显是扯皮,声称钱早还了却拿不出证据,可以要求继续执行。去年有个案子,第三人说债务已抵销,结果被查出抵销协议日期是PS的,不仅乖乖还钱,还被罚了5万。

Q3:境外第三人的债权能执行吗?

这个要看情况。是境外公司在国内有分支机构或资产,可以尝试执行。上海有个成功案例,通过冻结外资银行上海分行的账户,执行到了香港公司的欠款。但涉及跨境执行的话,建议找专业律师设计作战方案。

Q4:申请执行第三人债权要交钱吗?

需要缴纳执行申请费,一般按执行金额的0.8%-1.6%收取。不过有个省钱诀窍:申请多个执行措施,有些法院会合并计算费用。就像网购凑满减,合理搭配能省不少钱。

Q5:执行到第三人债权后,钱怎么分配?

有个先到先得的潜规则,但法律上是按比例分配。多个债权人都申请执行同一笔第三方债务,会按债权比例瓜分。不过有个例外:享有优先权的工程款、工资等可以插队,这个规则和超市结账时的快速通道有点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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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
7日内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7日内缴纳诉讼费
法院受理并立案
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三天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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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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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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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成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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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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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二审程序
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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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