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提出管辖权异议?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什么是管辖权异议
管辖权异议是民事诉讼中当事人认为受理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依法提出的程序性主张。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当事人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通常为收到起诉状副本后15日内。异议成立时,法院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异议不成立则裁定驳回。提出管辖权异议需满足三个条件:异议主体必须是案件当事人(通常为被告)、异议对象需针对一审案件的地域或级别管辖、异议须在法定期间以书面形式提出。管辖权异议被驳回后,当事人可依法提起上诉,但滥用该权利可能导致诉讼拖延,法院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采取罚款等司法惩戒措施。实务中需注意:专门法院管辖、仲裁协议排除管辖等特殊情形可能影响异议成立基础。
管辖权异议提出的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有哪些?
提出管辖权异议需遵循以下流程并准备相应材料:
流程步骤
1. 提出时限
被告应在答辩期内向受理法院提交管辖权异议申请。民事案件一般需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15日内提出;其他类型案件需遵守具体法律规定。
书面申请
提交《管辖权异议申请书》,明确主张异议的事实依据与法律条款,注明申请人信息、案号及管辖约定等内容。法院审查
法院接收申请后审查异议理由,可能要求补充证据。审查期限通常为15-30日,复杂案件可能延长。裁定结果
法院作出移送管辖或驳回申请的裁定。对裁定不服者可在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所需材料清单
- 核心文件
▸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原件,需签字/盖章)
▸ 起诉状副本(证明案件基本信息)
▸ 答辩状副本(如有)
证据材料
▸ 管辖协议原件或复印件(如合同中的管辖条款)
▸ 证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的文件(营业执照、租赁合同等)
▸ 其他法院具有管辖权的证据(如不动产所在地证明)身份文件
▸ 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关键注意事项
- 逾期提交可能导致法院直接驳回
- 异议理由应聚焦于《民事诉讼法》第22-38条规定的管辖规则
- 涉外案件需同时提供涉外管辖依据的译文公证件
- 互联网法院管辖案件需符合《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提出管辖权异议后案件会转移到其他法院吗?
案件是否转移取决于管辖权异议是否成立。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法院审查后认为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法院;认为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若异议成立且受移送法院认为案件属于本院管辖则继续审理;若受移送法院认为没有管辖权则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管辖权的判断需严格依据法定标准: 1. 合同纠纷以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为管辖依据 2. 侵权纠纷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3. 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专属管辖
提出异议需注意: - 须在答辩期内(收到起诉状副本后15日内)书面提出 - 对驳回裁定可在10日内上诉 - 管辖权异议被驳回后不影响实体审理 - 恶意滥用异议权可能被处以罚款(司法实践案例中最高达10万元)
案件移送存在地域限制和时间成本。移送周期通常为1-3个月,涉及跨省移送可能更久。受移送法院不得再自行移送,确需移送的须报请共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特殊情形如仲裁条款排除法院管辖的,应裁定驳回起诉而非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