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

最近不少企业老板都在问收到第三人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该怎么办,这个看似复杂的法律文书,其实用《民法典》第524条一句话就能说清楚:当债务人不还钱时,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欠债务人钱的第三方还钱!就像三角债里,A欠B钱,C又欠A钱,B可以直接找C要账。不过要三个关键点:第一必须三方债务都已到期,第二第三方没有正当抗辩理由,第三只能要第三方该还债务人的那部分钱。

这个通知书可不是随便发的

上周刚处理个案子,建筑公司老板王总被坑惨了。开发商欠他800万工程款,材料商又欠开发商500万设备款。王总直接给材料商发通知书要求代偿,结果材料商拿出合同说我们约定必须开发商先开票才能付款,这属于正当抗辩理由,法院判王总败诉。所以发通知书前一定要确认:三方债务是否都到期?第三方有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债务数额是否明确?

第三人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

现在很多网贷平台玩得更溜,张三借了网贷不还,平台查到李四还欠张三借款,直接给李四发通知书。结果发现张三和李四的借款约定了仲裁条款,这属于第三方合法抗辩事由,通知书直接失效。所以说专业的事还得找专业律师把关。

收到通知书别慌!教你五步应对法

第一步先看送达是否合规,现在很多债权人用彩信发送,这根本不算有效送达。第二步核对三方债务关系,去年有个案例,第三方拿出转账记录证明半年前就还清债务了。第三步审查债务是否到期,特别分期履行的情况。第四步看有无抗辩权,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这些法宝。第五步及时书面回复,15天内不异议要吃哑巴亏。

特别提醒小微企业主,最近出现伪造通知书的诈骗新套路。上个月东莞陈先生收到假通知书,差点把20万货款打给骗子账户。建议收到文书先到工商系统核查债权人信息,再通过官方渠道联系确认。

五大灵魂拷问:你最关心的问题都在这里

问题一:不签收通知书就没事了?

大错特错!去年杭州中院判例明确,只要合法送达(EMS妥投),就算拒签也产生法律效力。有个老板把快递扔传达室三个月没拆,被判强制扣划账户资金。正确做法是收件后7日内书面提出异议。

问题二:第三方把钱直接还给债务人怎么办?

这种情况债权人可以主张还款无效!新出的司法解释规定,第三方在收到通知后仍向原债务人清偿的,债权人可以要求第三方再次清偿。不过要保存好送达证据,最好做公证送达。

问题三:能对部分债务提出异议吗?

完全可以!通知书要求支付100万,但第三方查账发现只欠80万,可以就20万差额部分提出异议。但记得要详细说明理由,并附上银行流水、对账单等证据,空口白话可没用。

问题四:个人债务也能用这招吗?

当然可以!去年北京有个民间借贷案例,债权人通过通知书成功执行了债务人配偶的理财账户。但要《民法典》第1064条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别踩了雷区。

问题五:通知书和法院执行哪个更管用?

两者可以配合使用!聪明的做法是先发通知书固定证据,第三方不配合,马上申请诉前保全。某上市公司就用这招,3天内冻结了第三方账户,最终拿回3000万欠款。记住,法律文书+财产保全才是讨债的王炸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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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
7日内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7日内缴纳诉讼费
法院受理并立案
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三天进行公告
开庭审理
(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宣布开庭 > 法庭调查 > 举证质证 > 法庭辩论 > 法庭调解
调解协议
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签收后生效
未达成调解协议
合议庭裁决或裁判
不同意
判决15日内,裁定10内提起上诉
启动二审程序
同意
当事人履行协议或申请执行
结案
公诉
7日内审查
一审庭审
正常审理(2-3个月)
一审宣判
提前3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3天进行公告
有罪/无罪/不负刑事责任
不服判决,上诉(被告10日内)
向原审或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书
二审法院决定审理
全面审理,上诉不加刑
被害人及法定代理人提出(原告10日内)
一审法院回级监察员复查决定
确有错误,抗诉
向原法院提交抗诉书
不抗诉
法院立案
5日内
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15日内
举证答辩
被诉主提出答辩状,提供证据和行为依据
开庭审理
调解协议法院作出判决、裁定
上诉
收到上诉状之日起10日内提交书面答辩状
启动二审程序
不上诉
判决、裁定生效
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