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议中的5大陷阱条款!签字前必须核对的红色警示区
拆迁协议中的5大陷阱条款!签字前必须核对的红色警示区
在拆迁过程中,协议签字往往意味着法律效力的生效,但很多人因为不了解条款细节吃过大亏。以下是5个必须警惕的陷阱条款,每一个都可能让你损失几十万:
一、补偿标准模糊化:数字游戏最致命
"按市场价补偿"这种表述就是典型陷阱!市场价由谁评估?基准日是哪天?周边均价是否包含装修?曾有案例因协议未明确评估机构,最终补偿款比邻居少拿30%。正确做法:要求写明评估公司资质、计算方式、参照楼盘名称及房号。
二、安置房条款埋雷:面积缩水没商量
协议里写着"安置面积不低于原住房"?小心!有的开发商把公摊面积算进总比例,实际套内缩水15%以上。一定要注明套内面积、交房标准、逾期交付违约金(建议每日万分之五),最好附户型图作附件。
三、违约责任不对等:你的权利被阉割
仔细看违约条款!如果协议写"甲方逾期付款按月息0.5%赔偿,乙方逾期搬迁每日罚500元",这明显违反《民法典》公平原则。法律规定违约金一般不超过实际损失30%,双向违约责任必须对等。
四、放弃诉讼权利:签字等于认栽
某些协议会夹带"签订后不得提出异议"条款,这属于违法格式条款!最高人民法院早有判例:即便签字,公民仍享有复议、诉讼权。遇到这类表述直接划掉并双方盖章确认,否则后续维权难上加难。
五、空白协议杀机:文字游戏终极版
最危险的套路!让你先签空白协议声称"后续补全",结果交房时发现补偿标准被篡改。记住:任何未填写完整的协议都违法,《行政诉讼法》第12条明确规定空白合同无效,必须当场填写所有关键项并拍照留存。
相关问答FAQ
问题1:拆迁协议补偿金额明显低于周边房价怎么办?
立即申请信息公开,要求公布评估报告明细,比对是否存在压低装修评估、遗漏附属物等情况。同时向同级政府或上级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必要时委托专业律师启动诉讼程序。
问题2:签完协议发现安置房位置偏远能反悔吗?
如果协议未明确约定安置房具体地址,属于重大内容缺失,可依据《合同法》第54条主张撤销协议。注意收集当初协商时的录音、宣传资料等证据,证明开发商存在欺诈或重大误解。
问题3:开发商强制要求先搬迁再签协议是否合法?
绝对违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7条明确规定"先补偿后搬迁"。遇到这种情况可直接向纪委监委举报,同时拨打12345政务热线投诉,必要时组织证据申请法院行为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