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无效条款:5类常见问题警示
《民法典》第1076条,离婚协议必须满足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且不损害第三人利益等条件才有效。但在约30%的离婚协议因条款设计问题被法院认定部分或全部无效。本文将从5类高频法律风险出发,带您避开那些看似合理实则踩雷的协议条款。
一、财产分割玩文字游戏?当心被判无效!
老张和前妻协议里写着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结果离婚后发现前妻隐瞒了股票账户,法院却认定条款有效。问题就出在笼统表述上!
专业建议:必须到房产证号、银行账号、车辆型号等可识别信息。特别是对于公司股权、理财产品等复杂资产,更要约定明确的分割方式和时间节点。
二、抚养费约定能随便改?法律可不认!
王姐在协议里承诺自愿放弃抚养费,离婚半年后反悔起诉,法院竟然支持了她的诉求。因为《民法典》1085条明确规定,抚养费约定不得损害子女利益。
避坑指南:即使约定不支付抚养费,也要注明对方已通过其他方式履行抚养义务,将房产过户给子女等实质性补偿。
三、债务分配写各自承担?小心被追债!
李哥签协议时写了婚姻期间债务各自承担,结果离婚后被债主起诉要求连带还款。法院判决两人共同偿还,因为条款损害债权人利益。
正确姿势:必须明确列出每笔债务的债权人、金额、用途,并取得债权人书面同意债务转移的文件。
四、限制再婚条款?法律直接判无效!
陈先生在协议里加了一条女方再婚需退还房产,离婚后女方再婚时,法院直接认定该条款无效。人身权利限制条款违反公序良俗。
特别提醒:涉及限制婚姻自由、生育权、探视权等人身权利的约定,即使双方自愿签署也属无效。
五、口头约定不写进协议?吃了哑巴亏!
赵女士和前夫口头说好孩子寒暑假跟我过,结果协议里没写清楚,现在探视权屡屡受阻。法院只能按协议判决,口头承诺不作数。
血泪教训:所有约定必须白纸黑字写清楚,包括探视的时间、方式、接送地点等细节,最好细化到节假日的轮换规则。
常见问题解答
Q1:离婚协议签字后还能反悔吗?
协议生效前可以随时反悔,但办理离婚登记后,除非证明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否则不能反悔财产分割条款。建议办理公证增强法律效力。
Q2:如何确保协议条款合法有效?
建议做好三件事:1.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查档确认财产状况;2.向人民银行调取征信报告核查债务;3.花500元请律师做协议审查,比事后打官司划算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