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租钢板转卖诈骗罪怎么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在虚假租钢板转卖案件中,行为人通过伪造租赁合同、虚构经营资质等手段骗取钢板后转卖获利。其判决结果主要取决于涉案金额:
1. 数额较大(3000元-3万元):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2. 数额巨大(3万元-50万元):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数额特别巨大(50万元以上):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若涉案钢板系工业用特种材质,司法机关按市场重置价而非废品价计算金额,导致量刑显著加重。曾有案例中,被告人将价值80万元的Q345B钢板以废铁价转卖,最终被认定诈骗金额80万元,获刑11年。
租钢板诈骗案背后的法律博弈
这类案件看似是简单的合同纠纷,实则暗藏法律交锋。有个包工头老张的经历就很典型:他注册空壳公司,以工地急需为由租赁200吨钢板,转头就拉到废品站卖了60万。被抓时还狡辩“只是暂时周转,准备赚钱了再买回来还”。但法院通过三个关键点定了他的罪:
第一看有没有履约能力——老张账户只剩852元,根本租不起钢板;
第二看处置财物的方式——正常租赁会妥善保管,他却直接当废品处理;
第三看钱款去向——60万全转进地下赌场账户,哪像正经生意?
实务中还有个争议点:钢板被转卖多次怎么算?A租给B,B又转租给C,C再卖给废品站。这种情况下,司法机关会追溯整个链条。曾有判决认定,只要上游承租人明知钢板来路不正仍参与转卖,就构成共犯。
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1:租的时候确实想归还,后来生意失败才转卖,算诈骗吗?
答:这种情况构成民事欺诈而非刑事犯罪。关键看两点:
1. 签订合是否有履约能力;
2. 是否将资金用于合同约定事项。确实将租赁物用于生产经营,因市场风险导致无法归还,不认定为诈骗罪。
问题2:转卖时买方不知情,买方需要承担责任吗?
答:善意购买人原则上不担责,但需满足三个条件:
1. 以合理价格购买;
2. 不知道是赃物;
3. 交易流程合法。若废品站以市场价1/3收购,且卖方无法提供合法凭证,被推定应当知道是赃物,需退赔钢板。
问题3:已经归还部分钢板能减刑吗?
答:最高法量刑指导意见,退赃退赔最多可减30%基准刑。
1. 必须在判决前全部退赔;
2. 部分退赔按比例折算;
3. 主动退赔比被动追缴多减10%。涉案50万,若能主动退还30万,将刑期从10年降至7-8年。
问题4:钢板价格波动会影响定罪吗?
答:会直接影响金额认定!司法机关按行为时市场价计算。租用时钢板每吨4000元,转卖时涨到4500元,仍按4000元计算。但若租用后故意囤货等涨价再转卖,被认定具有非法占有故意。
问题5:这类案件最低判多久?
答:若涉案刚达3000元立案标准且全部退赔,有机会争取缓刑。但实务中钢板租赁案金额多在10万元以上,多数被告人面临3年以上刑期。曾有特殊案例:某大学生误入犯罪团伙只参与一次交易,金额3.2万元,最终被判拘役5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