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字路口两车直行相撞责任图解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十字路口直行车辆发生碰撞时,责任的判定主要依据四个关键要素:交通信号灯状态、道路通行权优先级、车辆行驶轨迹合理性以及是否存在违法驾驶行为。若双方均直行且无交通信号灯时,遵循右侧来车先行原则;若存在信号灯,则闯红灯方需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
十字路口直行事故责任划分的四大命门
想象一下这样的场景:早高峰的十字路口,两辆直行车砰的一声撞在一起。这时候交警到场可不是来当裁判的,他们手里握着四把责任标尺。第一把标尺是红绿灯,就像考场的监考老师,谁闯红灯谁就等着挂科。第二把标尺是右侧优先原则,这个规矩让很多老司机都栽过跟头,特别是左舵车的盲区地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