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的主要表现形式有

在法律实务中,计划的表现形式与权利义务关系紧密相关。《民法典》合同编相关规定,具有法律效力的计划表现为书面合同、公司章程中的发展规划、政府审批的建设项目方案等。企业并购计划需以《框架协议》形式固定,城市更新计划需通过《征收补偿方案》公示。这些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计划文件,本质上是通过明确各方权利义务来实现目标管理的法律行为。

计划原来可以这么玩?看看这些真实案例

老王开餐馆的故事最能说明问题。年初他随手在日历上写的今年要开分店,结果年底发现连选址都没看。后来学了计划制定,把目标拆解成3月完成市场调研、6月确定合伙人、9月搞定装修,每个节点都配上行动项,第二年真把分店开起来了。

某科技公司的五年规划更绝。他们把成为行业龙头的大目标,细化成每年要拿多少专利、招多少人才、占多少市场份额,甚至给每个部门配了红黄绿灯进度看板。结果第四年就提前达标,现在已经是细分领域的隐形冠军。

不同场景下的计划变形记

大学生小美的考研计划就是个活教材。她把每天6:30-7:30定为政治背诵时间,晚上19:00-21:00锁定为专业课攻坚时段,就连上厕所都安排了英语听力。这种精确到小时的日程表,配合每周模拟考,硬是把跨专业考研的成功率提高了3倍。

计划的主要表现形式有

政府部门的环境治理计划更有意思。他们搞了个空气清洁365行动,把全年减排指标分解到每个月的措施:1月查尾气、3月控扬尘、6月改锅炉...每个季度还要搞突击检查,结果当年PM2.5直接降了15%。

常见问题解答

计划制定后能随便修改吗?

这得看计划的性质。像购物清单这种个人计划当然随时能改,但是公司与供应商签的《年度采购计划》,修改就得按合同约定流程走。特别是政府招标项目中的实施计划,修改要重新公示甚至面临违约风险。

口头说的计划算数吗?

日常生活中的口头约定有效,朋友间AA制旅游计划。但在商业领域就要小心了,《民法典》469条,涉及重大利益的计划最好采用书面形式。去年就有个案例,某公司老板口头承诺的分红计划,被法院认定无效。

计划完不成要负法律责任吗?

关键看计划是否构成法律义务。健身房私教帮你定的减肥计划,完不成顶多退费。但是《工程施工计划》中明确的时间节点,延误就要支付违约金。某地产项目就因施工计划延误,被判赔了800多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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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
7日内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7日内缴纳诉讼费
法院受理并立案
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三天进行公告
开庭审理
(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宣布开庭 > 法庭调查 > 举证质证 > 法庭辩论 > 法庭调解
调解协议
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签收后生效
未达成调解协议
合议庭裁决或裁判
不同意
判决15日内,裁定10内提起上诉
启动二审程序
同意
当事人履行协议或申请执行
结案
公诉
7日内审查
一审庭审
正常审理(2-3个月)
一审宣判
提前3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3天进行公告
有罪/无罪/不负刑事责任
不服判决,上诉(被告10日内)
向原审或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书
二审法院决定审理
全面审理,上诉不加刑
被害人及法定代理人提出(原告10日内)
一审法院回级监察员复查决定
确有错误,抗诉
向原法院提交抗诉书
不抗诉
法院立案
5日内
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15日内
举证答辩
被诉主提出答辩状,提供证据和行为依据
开庭审理
调解协议法院作出判决、裁定
上诉
收到上诉状之日起10日内提交书面答辩状
启动二审程序
不上诉
判决、裁定生效
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