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标电动车事故按机动车处理
5月发生在杭州的一起超标电动车撞人案,法院首次明确将车辆鉴定为机动车处理,这个判决把很多人看懵了。其实《道路交通安全法》早就规定:最高时速超过25km/h、整车质量超55kg、电机功率超400W的电动车,在发生事故时会被认定为机动车。
更关键的是《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这个国标文件,它就像一把照妖镜。只要你的电动车带脚蹬子还能蹬着走,那还是非机动车。但要是拆了脚蹬子还改装了电机,妥妥的机动车属性。去年北京就有个案例,当事人网购的电动车实际参数超标3倍,出事后直接被定责为无证驾驶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