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达到交房标准强行交房

最近收到网友提问:开发商强行交未达标的房子,算不算诈骗?能不能把他们送进去坐牢?强行交房属于民事违约行为,不是刑事犯罪。《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和《民法典》第六百一十条,开发商必须提供两书一表(住宅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否则业主有权拒绝收房。开发商伪造验收文件,那就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这个可是要判刑的。

开发商为什么敢顶风作案?

去年某知名房企在郑州的项目就上演过骚操作:小区里水泥路都没铺完,绿化带堆满建筑垃圾,电梯三天两头罢工,开发商就敢发收房通知书。业主群里炸锅了,有人算过账:延期交房每天要赔总房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100万的房子一天就是200块,拖半年能省下3万多违约金。

更损的是有些开发商会玩文字游戏,在合同里把交房标准写得模棱两可。写着小区配备儿童游乐设施,结果交房时就放个塑料滑梯糊弄人。遇到这种情况,业主们要吃哑巴亏。

未达到交房标准强行交房

验房时发现这些情况,打死都不能签字

上个月陪朋友去收房,真是开眼了:防盗门关不严实,窗户漏风,卫生间防水层都没做。最离谱的是,开发商居然说:这些都是小问题,您先收房,我们保证三个月内整改完毕。这种鬼话千万别信!一旦签了收房单,物业费就从当天开始计算,开发商也没了整改压力。

建议带着专业验房师去收房,重点检查这些地方:墙体是否有裂缝或空鼓,水电管线是否接通,地暖压力测试是否合格,门窗密封性测试,厨卫防水层验收。记得全程录像,把问题细节拍清楚,这些都是将来维权的铁证。

五大灵魂拷问:遇到强行交房怎么办?

问题1:开发商说先收房再整改,能信吗?

千万别!这就跟网购确认收货再退货一个道理。法律明确规定,房屋不符合约定标准时,买受人有权拒绝接收。现实中有太多案例,业主收房后开发商就开始踢皮球,从马上解决拖到下周处理,直接摆烂。

问题2:开发商耍赖不整改,能停贷吗?

不能!房贷合同和购房合同是两码事。有个案例:武汉业主集体停贷被银行起诉,最终不仅要补交贷款,还要支付违约金。正确的做法是向住建部门投诉,起诉开发商索赔逾期交房违约金,这个违约金能覆盖部分房贷。

问题3:房子问题太多,能要求退房吗?

满足三个条件可以退: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逾期交房超90天。!普通的装修瑕疵和配套不全很难达到退房标准。有个判例:业主以小区未建游泳池为由退房被驳回,因为合同里写的是规划有泳池而非交付时有泳池。

问题4:还没收房就要交物业费,合理吗?

绝对不合理!物业费从正式交付之日起算。遇到过最不要脸的开发商,房子还在漏水就催缴物业费,还威胁要收滞纳金。这种情况直接打12345投诉,一告一个准。

问题5:集体维权要什么?

三个关键点:选靠谱的业主代表、所有材料留复印件、别签任何调解协议。某小区业主群被开发商卧底混入,私下给部分业主免物业费签和解协议,导致整个维权行动流产。建议咨询专业律师,通过政府调解委员会介入,比盲目闹事管用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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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
7日内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7日内缴纳诉讼费
法院受理并立案
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三天进行公告
开庭审理
(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宣布开庭 > 法庭调查 > 举证质证 > 法庭辩论 > 法庭调解
调解协议
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签收后生效
未达成调解协议
合议庭裁决或裁判
不同意
判决15日内,裁定10内提起上诉
启动二审程序
同意
当事人履行协议或申请执行
结案
公诉
7日内审查
一审庭审
正常审理(2-3个月)
一审宣判
提前3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3天进行公告
有罪/无罪/不负刑事责任
不服判决,上诉(被告10日内)
向原审或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书
二审法院决定审理
全面审理,上诉不加刑
被害人及法定代理人提出(原告10日内)
一审法院回级监察员复查决定
确有错误,抗诉
向原法院提交抗诉书
不抗诉
法院立案
5日内
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15日内
举证答辩
被诉主提出答辩状,提供证据和行为依据
开庭审理
调解协议法院作出判决、裁定
上诉
收到上诉状之日起10日内提交书面答辩状
启动二审程序
不上诉
判决、裁定生效
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