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条件

《民法典》第535条,债权人要提起代位权诉讼必须满足四个核心条件:第一,债权人对债务人存在合法有效的到期债权;第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次债务人的债权或相关权利;第三,债务人这种不作为已经影响到债权人债权的实现;第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其自身的权利。这四个条件就像四把钥匙,缺一不可。张三借给李四10万元到期未还,而李四又对王五有20万元到期债权却不追讨,张三就有权直接起诉王五要钱。

欠钱不还还能代位追债?手把手教你怎么操作

最近接到个咨询特别典型:小美借给闺蜜15万开店,说好半年还。结果到期后闺蜜两手一摊说没钱,但小美发现闺蜜还有笔30万的工程款没收回来。这种情况就可以用代位权诉讼,直接找欠闺蜜钱的包工头要钱。操作起来分三步走:先发律师函催告闺蜜要账,保存好邮寄凭证;闺蜜超过30天没动静,马上准备起诉材料;到包工头所在地法院立案。要的是,起诉金额不能超过自己债权数额,小美最多只能要15万。

90%的人不知道的代位权使用禁区

不是所有债权都能代位追讨。去年有个案例特别有意思:老张帮朋友老李垫付了医药费,老李转头就把自己的保险理赔权转让给老张。后来保险公司拒赔,老张想用代位权起诉,结果法院直接驳回。原来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是专属性权利,就像赡养费、抚养费这些都不能代位追讨。还有个常见误区是以为必须先起诉债务人才能代位,其实只要催告过债务人就行,完全可以在同一个案件里把债务人和次债务人一起告了。

代位权诉讼必知的5个实战技巧

第一招:催告函要用EMS寄,在备注栏写明催告行使债权函,留存快递单和签收记录。第二招:起诉状里要算明白三角债,把自己和债务人的借条、债务人和次债务人的合同都作为证据。第三招:选对法院很重要,次债务人住所地、合同履行地都能管,挑对自己方便的那个。第四招:诉讼费按代位金额算,10万的案子先垫付2300元,胜诉后可以让对方承担。第五招:执行阶段盯紧次债务人财产,发现对方转移财产立即申请保全。

代位权诉讼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1:债权还没到期能提前起诉吗?

不行!必须自己的债权先到期。约定6月1日还款,哪怕知道次债务人5月就要跑路,也要等到6月1日后才能起诉。但有个例外情况:债务人有明显转移财产迹象,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条件

问题2:必须书面催告债务人吗?

法律没规定必须书面,但实操中强烈建议书面催告。微信聊天记录、电话录音虽然能用,但证明力较弱。有个案例就因为债权人只用短信催告,被债务人狡辩没收到,差点败诉。

问题3:次债务人能反过来起诉债权人吗?

不能!代位权诉讼是单向的。但次债务人可以拿对债务人的抗辩事由来对抗债权人。次债务人要是能证明和债务人存在质量纠纷,可以要求扣减相应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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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
7日内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7日内缴纳诉讼费
法院受理并立案
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三天进行公告
开庭审理
(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宣布开庭 > 法庭调查 > 举证质证 > 法庭辩论 > 法庭调解
调解协议
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签收后生效
未达成调解协议
合议庭裁决或裁判
不同意
判决15日内,裁定10内提起上诉
启动二审程序
同意
当事人履行协议或申请执行
结案
公诉
7日内审查
一审庭审
正常审理(2-3个月)
一审宣判
提前3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3天进行公告
有罪/无罪/不负刑事责任
不服判决,上诉(被告10日内)
向原审或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书
二审法院决定审理
全面审理,上诉不加刑
被害人及法定代理人提出(原告10日内)
一审法院回级监察员复查决定
确有错误,抗诉
向原法院提交抗诉书
不抗诉
法院立案
5日内
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15日内
举证答辩
被诉主提出答辩状,提供证据和行为依据
开庭审理
调解协议法院作出判决、裁定
上诉
收到上诉状之日起10日内提交书面答辩状
启动二审程序
不上诉
判决、裁定生效
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