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指示第三人还款

《民法典》第524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第三人有权代为履行。但债务人主动指示第三人向债权人还款的情况,在法律上属于典型的代为履行行为。只要债权人没有明确拒绝,这种还款方式具有完全法律效力,原债权债务关系随之消灭。特别要的是,第三人是基于债务人的委托关系代为还款,则构成法律上的债务转移,需要债权人明确同意才能生效。

手把手教你玩转第三人还款

最近老张遇到件烦心事:他借给朋友小王20万做生意,结果还款日到了,小王说自己手头紧,让表弟来代还。这种情况在生活中太常见了,但里面门道可不少。

债务人指示第三人还款

得看小王和表弟怎么约定的。是单纯帮忙还钱,那表弟还完钱就完事了,相当于小王欠老张的钱转到了小王和表弟之间。但要是小王和表弟签了协议说这钱算表弟借给小王的,那就是另外一码事了。

最关键的一步:记得让债权人写收据!收据上必须写明代某某还款,最好让三方都在场确认。去年有个案例,李总让供应商代还欠款,结果供应商偷偷在转账备注写货款,害得李总被法院判定重复还款。

这些坑千万别踩

1. 口头约定要人命:王女士让邻居代还信用卡,结果邻居临时反悔,导致逾期记录。记住一定要书面确认!

2. 转账备注有讲究:千万别简单写借款或往来款,应该注明代XX偿还XX债务。去年有个案子因为备注不清,20万还款被认定为赠予。

3. 债权人拒收怎么办:债权人坚持只认债务人,这时候可以办理提存公证。把还款资金存到公证处,视为已完成还款义务。

经典案例大揭秘

去年杭州中院判了个有意思的案子:A公司欠B公司货款100万,让C公司代付。结果C公司付了80万后破产,B公司起诉要求A公司继续支付。法院判决关键看当初约定:代付是补充还款,A公司仍需支付20万;是债务转移,则B公司只能找C公司要钱。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代还款的性质认定至关重要!建议在操作时明确书面约定还款性质,最好由三方签订协议。

常见问题解答

Q1:债务人随便找个人来还钱,债权人必须接受吗?

不一定哦!《民法典》531条,债务性质、当事人约定或法律规定不得代为履行的,债权人可以拒绝。涉及人身专属性的债务(如画家履行作画义务),就不能由第三人代为履行。

Q2:第三人还完钱能找债务人要钱吗?

分两种情况:是无偿帮忙,适用无因管理规则,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必要费用;是有约定的委托关系,按约定处理。建议第三人还款前与债务人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追偿方式。

Q3:第三人还错账户怎么办?

这种情况最近高发!去年上海浦东法院判决过类似案件:第三人按债务人给的错误账号转账,导致还款未成功。法院认定债务人存在过错,仍需承担还款责任。所以务必核实债权人收款账户,最好通过书面形式确认。

Q4: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代还款有风险吗?

电子支付需特别资金流向。建议使用银行转账并备注用途,避免通过支付宝亲密付等具有赠予性质的渠道。有个真实案例:用微信亲属卡代还款,结果被认定为赠予,债务人白赚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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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
7日内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7日内缴纳诉讼费
法院受理并立案
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三天进行公告
开庭审理
(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宣布开庭 > 法庭调查 > 举证质证 > 法庭辩论 > 法庭调解
调解协议
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签收后生效
未达成调解协议
合议庭裁决或裁判
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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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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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案
公诉
7日内审查
一审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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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宣判
提前3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3天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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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判决,上诉(被告1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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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法院决定审理
全面审理,上诉不加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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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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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
收到上诉状之日起10日内提交书面答辩状
启动二审程序
不上诉
判决、裁定生效
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