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之前把钱还了还构成诈骗吗,想了解我立案前还钱是否算诈骗?
在法律实务中,经常有人咨询:"我在被立案前主动还钱了,这样还算诈骗吗?"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实则涉及刑法中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罪的成立需要满足四个要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造成财产损失。最关键的是"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而是否还款直接影响这一要件的成立。
从司法实践来看,立案前还款是否构成诈骗需要区分两种情况:行为人最初就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即使事后归还,仍构成诈骗罪(但归还行为影响量刑);行为人确有还款意愿和能力,因客观原因暂时无法归还的,则不构成诈骗。浙江某案例中,王某虽在案发前归还了20万元借款,但因有伪造合同、挥霍资金等行为,最终仍被认定为诈骗罪。
为什么"还款时间"能左右案件性质?
很多当事人不理解,明明已经还钱了为何还要被追究责任。这里有个关键的法律逻辑:诈骗罪是"即成犯",只要完成诈骗行为即构成犯罪既遂。就像往河里投毒,即便事后解毒,投毒行为本身已构成犯罪。还款行为相当于"犯罪既遂后的退赃",影响的是量刑而非定罪。
但实务中也有例外情形。北京朝阳区法院曾判决的李某案,李某因经营困难暂时挪用客户资金,但始终有明确还款计划,且在债权人催要前就主动归还,最终未被认定诈骗。这说明司法机关会综合考量行为人的主观意图、还款主动性、资金用途等多方面因素。
常见问题答疑
1. 立案前还钱就能免于刑事处罚吗?
不完全正确。若公安机关已掌握犯罪事实,即便立案前还款,仍追究刑事责任。但《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不起诉。上海某公司高管挪用资金后及时归还,检察机关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
2. 如何证明自己没有非法占有目的?
关键要保留以下证据:借款时的书面协议、资金用途凭证、还款计划记录、沟通还款的聊天记录等。特别是要证明资金用于约定用途而非个人挥霍。最高法指导案例指出,资金使用与约定用途严重背离可作为认定非法占有的依据。
3. 民事借贷纠纷与诈骗如何区分?
主要看三点:①借款时是否虚构事实(如伪造抵押物);②资金实际用途是否与约定一致;③是否具备还款能力和意愿。杭州中院判决的案例,被告将借款用于赌博而非声称的工程投资,被认定为诈骗。
4. 还钱后还会被网上追逃吗?
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即便还款仍采取强制措施。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对于主动退赃退赔的嫌疑人,可依法适用取保候审。建议还款后主动到案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还款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