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到期债权异议被驳回
《民事诉讼法》第242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501条规定,当法院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时,第三方对债权有异议,应当在收到履行通知后15日内提出书面异议。若法院经审查认为异议理由不成立,就会作出驳回异议的裁定。第三方必须直接向申请人履行债务,否则法院将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这种情况发生在第三方提出的异议缺乏证据支持,或者属于法律规定的不得对抗执行情形时。 为什么你的债权异议会被法院驳回? 去...
我们服务的准则是守信
《委托代理协议》中双方确认的方式、数额收取费用,不再产生其他收费!
遵守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
接受省市两级司法局、省市两级律师协会对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