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方车不打转向灯追尾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和第九十条,追尾事故一般由后车承担主要责任,但前车存在未按规定使用转向灯的违法行为,责任划分发生重大变化。南京法院判例中,前车突然变道未打灯导致后车追尾,最终前车被认定承担70%责任。这说明不打转向灯构成过错行为,直接影响事故责任比例。
真实案例:一个转向灯引发的30万赔偿
去年杭州发生的一起事故特别典型:张先生开车在快速路上行驶,前车王女士突然向右变道未打灯,张先生紧急刹车仍发生碰撞。交警调取行车记录仪发现,王女士不仅未打转向灯,变道时与后车距离也不足50米。最终法院判决王女士承担65%责任,赔偿修车费、误工费合计超过30万元。这个案例说明,一个小小的转向灯操作失误,带来巨额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