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车被追尾后我走了算不算逃逸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方承担全部责任。但重点来了!是否构成逃逸关键看两点:1. 是否存在主观故意 2. 是否明知事故存在。你开着车突然被追尾,下车查看后觉得车损不大直接走人,这时候构成逃逸。但是被轻微追尾后根本没察觉,交警调监控发现你确实不知情,这种情况就不算逃逸。

被追尾后千万别做这3件事

很多老司机被追尾后,觉得是后车全责就放松警惕。去年有个真实案例:张先生在高速被追尾,下车和对方吵了几句,拍了个车牌号就走了。结果第二天收到交警传唤,说他涉嫌逃逸!原来对方报警称他肇事逃逸,行车记录仪没开导致百口莫辩。所以切记:被追尾后①必须现场拍照取证②交换证件信息③至少等交警到现场登记,千万别觉得是对方责任就一走了之。

遇到这5种情况离开不算逃逸

1. 车上有人受伤需要紧急送医(事后要立即报警备案)
2. 事故现场存在爆炸、起火等二次危险
3. 被追尾后对方主动要求私了并完成赔偿
4. 事故发生在监控盲区但已留存充分证据
5. 因身体不适暂时离开现场(心脏病发作)
特别!这些情况都需要有充分证据支撑,最好离开前先打122备案。

我的车被追尾后我走了算不算逃逸

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1:对方全责的情况下我走了算逃逸吗?

算!法律不看责任划分,只要没走完流程擅自离开都算逃逸。去年就有判例,前车急刹导致后车追尾,前车直接离开被判承担30%责任。

问题2:只是保险杠擦碰也要等交警吗?

建议等!有个案例两车剐蹭后各自离开,结果对方车第二天发现大灯破裂,咬定是事故造成。没交警现场认定,保险公司都拒赔。

问题3:如何证明自己不知道被追尾?

关键看行车记录仪和路面监控。曾有司机在等红灯时被轻微追尾,因音乐声太大没察觉,后来靠后车行车记录仪证明无主观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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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
7日内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7日内缴纳诉讼费
法院受理并立案
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三天进行公告
开庭审理
(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宣布开庭 > 法庭调查 > 举证质证 > 法庭辩论 > 法庭调解
调解协议
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签收后生效
未达成调解协议
合议庭裁决或裁判
不同意
判决15日内,裁定10内提起上诉
启动二审程序
同意
当事人履行协议或申请执行
结案
公诉
7日内审查
一审庭审
正常审理(2-3个月)
一审宣判
提前3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3天进行公告
有罪/无罪/不负刑事责任
不服判决,上诉(被告10日内)
向原审或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书
二审法院决定审理
全面审理,上诉不加刑
被害人及法定代理人提出(原告10日内)
一审法院回级监察员复查决定
确有错误,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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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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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内
举证答辩
被诉主提出答辩状,提供证据和行为依据
开庭审理
调解协议法院作出判决、裁定
上诉
收到上诉状之日起10日内提交书面答辩状
启动二审程序
不上诉
判决、裁定生效
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