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将标的物提存是什么意思

在法律上,债权人将标的物提存是指当债务人无法正常履行债务(如拒绝接收、下落不明等)时,债权人通过法定程序将应交付的财物提交给第三方保管机构(如公证处),从而消灭自身债务责任的行为。这个制度源自《民法典》第570条,核心目的是保护债权人的权益,避免因债务人不配合导致债权人长期陷入被动状态。说白了,就是东西我给你了,你爱要不要,反正我的义务完成了。

债权人将标的物提存是什么意思

标的物提存的流程有多简单?3步搞懂!

很多人以为提存是个复杂的手续,其实简单来说就三步:

第一步:确认提存条件。你卖了一批货,买家突然失联了,或者明确说我不要了,但又不肯付违约金,这时候你就可以考虑提存。

第二步:找公证处办手续。带上合同、债务证明、标的物相关材料(货物清单),去公证处填写申请表。公证处会审核是否符合提存条件,通过后就会接收你的财物。

第三步:通知债务人。提存完成后,你得赶紧告诉债务人东西在XX公证处,你自己去拿。联系不上对方,公证处还会帮忙公告通知。

整个过程有点像寄存快递柜——你把东西存进去,发个取件码给对方,剩下的风险就转移了。

提存后,东西坏了算谁的?风险转移是关键!

举个例子:老王卖给小李10箱大闸蟹,小李迟迟不提货,老王怕螃蟹死了自己赔钱,赶紧提存到公证处。结果公证处的冷库故障导致螃蟹全臭了。这时候小李跳出来说:老王你赔我货!

答案是小李自己承担损失! 因为《民法典》第572条,提存后标的物的毁损、灭失风险就转给债务人了。不过有个前提:提存机构必须尽到保管义务。是公证处保管不当导致损坏,小李可以找公证处索赔,和老王无关。

这5种情况必须用提存!你遇到过吗?

1. 玩失踪型:债务人电话不接、微信拉黑,根本找不到人;
2. 拖延大师型:嘴上说明天来取,结果拖了三个月还没动静;
3. 离婚撕破脸型:法院判了房产归女方,男方死活不配合过户;
4. 债权人太多型:多个债主抢同一批货,直接提存让法院分配;
5. 特殊物品型:海鲜、鲜花等易腐烂商品,等不起债务人慢慢纠结。

很多商家在双十一后遇到冲动消费退货潮,买家不配合取回商品,提存就是止损妙招。

常见问题:关于提存的灵魂拷问

问题1:提存要花多少钱?能找债务人报销吗?

公证处收的保管费、手续费一般由债权人先垫付,但最终可以找债务人要!《民法典》第571条明确规定,提存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对方赖账,你可以在起诉时把这笔钱加到诉讼请求里。

问题2:提存后后悔了,能把东西拿回来吗?

分两种情况:
债务人还没领取:你可以向公证处申请取回,但要补偿债务人产生的损失(对方为了取货打车花的钱)。
债务人已经领取:抱歉,游戏结束!除非你能证明提存本身不合法(当初根本不存在债务关系)。

问题3:房租押金能提存吗?微信转账算不算提存?

押金属于金钱债务,不能直接提存现金!但有个变通方法:去公证处开专用账户存钱,视为特殊提存。至于微信转账?绝对不行!必须通过法定提存机构操作,自己私下转账无法产生法律上的提存效果。

问题4:食品提存后过期了怎么办?

公证处可不是无限期仓库!《提存公证规则》规定,易腐坏物品最多保管3个月。到期后公证处会直接拍卖或销毁,所得钱款继续替债务人存着。所以像大闸蟹、草莓这类商品,提存时一定要盯紧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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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
7日内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7日内缴纳诉讼费
法院受理并立案
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三天进行公告
开庭审理
(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宣布开庭 > 法庭调查 > 举证质证 > 法庭辩论 > 法庭调解
调解协议
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签收后生效
未达成调解协议
合议庭裁决或裁判
不同意
判决15日内,裁定10内提起上诉
启动二审程序
同意
当事人履行协议或申请执行
结案
公诉
7日内审查
一审庭审
正常审理(2-3个月)
一审宣判
提前3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3天进行公告
有罪/无罪/不负刑事责任
不服判决,上诉(被告10日内)
向原审或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书
二审法院决定审理
全面审理,上诉不加刑
被害人及法定代理人提出(原告10日内)
一审法院回级监察员复查决定
确有错误,抗诉
向原法院提交抗诉书
不抗诉
法院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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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15日内
举证答辩
被诉主提出答辩状,提供证据和行为依据
开庭审理
调解协议法院作出判决、裁定
上诉
收到上诉状之日起10日内提交书面答辩状
启动二审程序
不上诉
判决、裁定生效
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