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度奕律师

徐度奕律师

专选律师 平台认证
所在地区: 重庆市
擅长领域: 经济犯罪精准辩护,涉黑恶与暴力犯罪应对,新型网络犯罪
个人简介: 徐度奕律师是刑事辩护领域资深专家,执业14年,熟悉司法全流程办案逻辑。累计代理刑事案件400余起,其中28件获无罪判决/不起诉,112件实现缓刑或量刑减档,为当事人避免/挽回经济损失超15亿元。专注经济犯罪(非法集资、职务侵占)、涉黑涉恶案件及新型网络犯罪辩护,首创“证据合法性审查黄金48小时法则”,在多起重大案件中成功排除非法证据,推翻关键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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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服务的准则是守信

签订委托协议保证服务质量

《委托代理协议》中双方确认的方式、数额收取费用,不再产生其他收费!

收费标准合理

遵守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

司法部门全面监督和保障

接受省市两级司法局、省市两级律师协会对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进行监督。

发布的文章

债权人撤销权是形成权

债权人撤销权是形成权

在法律实务中,债权人撤销权被明确界定为形成权。《民法典》第538-542条规定,当债务人无偿处分财产或恶意低价交易导致债权受损时,债权人无需经债务人同意,单方通过诉讼即可撤销相关行为。这种一告即生效的特性,正是形成权最典型的法律特征——权利人凭单方意思表示就能改变法律关系。

债权人撤销权的实战指南

最近处理的一个案例特别有代表性:老张欠李总200万工程款,转头就把名下房产1块钱卖给了亲弟弟。我们代理李总起诉后,法院不仅撤销了这份阴阳合同,还冻结了房产准备拍卖。这个案子充分体现了撤销权的三大实战要点:

第三人合同撤销之诉

第三人合同撤销之诉

《民法典》第538-542条,第三人合同撤销之诉指的是当债务人与他人恶意串通订立合同,损害债权人合法权益时,债权人有权向法院请求撤销该合同的行为。这里的第三人特指原债权债务关系之外的合同相对方,债务人将房产低价卖给亲戚导致债权人无法收回欠款,债权人就可以起诉要求撤销这个买卖合同。

为什么你的钱被坑了却告不了对方?

老张借给老王100万做生意,结果老王转头把厂房1块钱卖给了小舅子。等老张发现时,厂房已经过户三个月了。这种情况老张就可以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但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属于债权债务终止情形的是

属于债权债务终止情形的是

《民法典》第557条规定,债权债务终止的法定情形主要包括六种:①债务已经履行(清偿)②债务相互抵销③债务人依法提存标的物④债权人免除债务⑤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混同)⑥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情形。这就像手机套餐到期自动解约一样,当满足特定条件时,原本绑定的债权债务关系就自动解绑啦!

一、最皆大欢喜的终止方式:清偿

老张借给小王10万块,约定年底还钱。到了12月31日小王准时转账,这就是教科书式的清偿场景。就像网购确认收货后交易完成,钱货两清后债权债务自然终止。但要的是,还的是古董字画这类特定物,必须原物返还,拿个仿品来抵数可不算数哦!

最低欠款多少可以起诉

最低欠款多少可以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规定,只要符合明确的被告、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法院受理范围三个条件,欠款金额没有最低限制。哪怕只欠1块钱,理论上都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法院会诉讼成本与标的金额相当原则建议协商解决。欠款50元去法院起诉,需要支付50元诉讼费,这时候法官会劝你撤诉。

欠钱不还,1块钱也能告?真实案例告诉你

杭州就发生过一起奶茶钱官司,小王借给同事18元买奶茶,对方半年不还还拉黑微信。小王气不过直接到法院立案,结果立案庭小姐姐都看笑了。虽然法院受理了案件,但光是准备起诉状、请假出庭就花了小王3天时间,这波操作被网友戏称为最贵18元维权。

债的保全中撤销权行使的情形

债的保全中撤销权行使的情形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和第五百三十九条,当债务人通过无偿转让财产、明显不合理价格交易等方式损害债权人利益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这项制度相当于给债权人装上火眼金睛,能穿透债务人的骚操作直接追回财产,是防止老赖转移资产的终极武器。

遇到这5种情况 债权人可以直接掀桌子

去年有个真实案例,某公司老板把厂房1块钱卖给小姨子,转头就宣布破产。法院判决:这波操作太骚了,必须撤销!现实中类似套路五花八门,记住这五种典型情形:

1. 白送财产:把房子过户给子女,车子赠与小三,这类零元购最容易被撤销

民法典中关于违约金的规定

民法典中关于违约金的规定

《民法典》第585条,违约金是当事人预先约定的一方违约时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赔偿。法律既尊重合同自由原则,允许双方自行约定违约金,又设置了司法干预机制——当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法院可当事人请求予以调整。这种双保险设计既保障市场交易的灵活性,又维护了实质公平。

违约金到底应该怎么玩转?

签合很多人把违约金条款当摆设,等真出事了才发现这是个隐藏大招。张三租商铺签了3年合同,约定提前解约要赔20万。结果刚租半年就想跑路,房东拿着合同要钱,张三才傻眼。这时候法院会怎么判?关键看实际损失!房东转手就租出去了,实际空置期只有1个月,那20万违约金被砍到只剩2个月租金。

合同可撤销的五种情形

合同可撤销的五种情形

《民法典》第147-151条规定,合同可撤销的五种法定情形包括:1.重大误解;2.显失公平;3.欺诈;4.胁迫;5.乘人之危导致显失公平。这五种情形本质上都属于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法律赋予受损害方撤销权来维护公平交易。撤销权行使期限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且最长不超过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

合同签完还能反悔?这五种情况法律给你撑腰

签合同就像谈恋爱,最怕遇到渣男渣女。明明说好是学区房,结果发现学校规划都取消了;谈好的合作分成三七开,自己累死累活只拿三成。遇到这些坑爹情况先别急着认栽,法律早就给你准备好了后悔药。老张去年花200万买了套江景房,交房时发现窗前立着个巨型广告牌,开发商却拿出合同说写着视野受限。这种情况就属于重大误解,老张完全有权利申请撤销合同。

民法典合同撤销权的8种情形

民法典合同撤销权的8种情形

《民法典》规定,合同撤销权是指当合同存在法定瑕疵时,当事人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合同的权利。包括以下8种情形:1.重大误解(第147条);2.欺诈(第148条);3.第三人欺诈(第149条);4.胁迫(第150条);5.显失公平(第151条);6.恶意串通损害他人权益(第154条);7.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未被追认(第171条);8.债权人撤销权(第538条)。这些情形涵盖了合同从订立到履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类法律风险。

合同签了字还能反悔?这8种情况让你合法毁约

国家对负债人清零的政策

国家对负债人清零的政策

最近网上热传的负债人清零政策让很多债务缠身的朋友眼前一亮。其实国家从未正式出台过所谓一键清零的行政命令,但通过《企业破产法》和个人破产试点等法律制度,确实为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提供了合法重启人生的通道。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截至6月全国已审结个人债务清理案件超3000件,深圳个人破产案件平均债务免除比例达67.8%。这些数据说明法律正在为负债人搭建制度性逃生通道。

债务重生的三重门道

第一道门是个人破产试点。在深圳、温州这些试点城市,像开小餐馆赔了200万的老王,通过法院审核后,保留必要生活财产,其余债务按比例免除。去年就有个案例:深圳程序员因创业失败欠债480万,通过个人破产程序最终只需偿还12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