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一方贷款买房另一方要承担责任吗
《民法典》第1064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事后追认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若一方在婚内贷款买房,且购房款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如夫妻共同居住、子女教育等用途),即使另一方未签字,也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若贷款未经另一方同意且明显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如购买豪宅用于投资),则被认定为个人债务。简而言之:关键看贷款用途和另一方是否知情。
婚内贷款买房,为什么另一半被"坑"?
很多夫妻觉得"谁贷款谁还钱",结果离婚后发现自己被银行追债。小王婚前偷偷贷款买了一套房,离婚后银行连他前妻的工资卡都冻结了,为啥?因为房子是婚后买的,默认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银行放贷时默认夫妻"共债共签",哪怕女方没签字,只要钱用在家庭生活上,法院就判共同还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