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

《民事诉讼法》第246条规定,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2年!这个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从每次履行期间一日起算。判决书要求张三在1月1日前还清10万元,那申请执行的期限就是从这天起往后推2年。

特别新修订的司法解释,现在哪怕超过执行期限,只要被执行人自愿履行,法院仍然可以执行。但咱们千万别抱着侥幸心理,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维权一定要趁早!

为什么法律规定2年执行期限?

法院可不是无限期帮人讨债的永动机。设置2年期限主要有3个原因:

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

第一,督促权利人及时维权。就像超市优惠券都有有效期,法律权利也有保鲜期。很多老赖就指望拖到执行过期,咱们可不能给他们这个机会。

第二,保障证据有效性。时间拖得越久,借条发黄模糊,转账记录丢失,证人记忆也会模糊。2年期限能确保证据链完整可信。

第三,平衡双方利益。既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也避免债务人长期处于不确定状态。见过最离谱的案例,有人拿着20年前的判决书申请执行,被告连房子都拆迁三次了,这显然有失公平。

过了2年还能不能抢救一下?

就像食物过了保质期,执行期限也不是完全不能通融。遇到这3种情况还能争取:

1. 疫情封控期间被困在家里,有社区证明的,封控期可不计入期限

2. 老赖主动承诺还款,有书面协议或录音证据的,期限从新承诺日重新计算

3. 向法院提交过执行申请但材料不全被退回的,只要在补正期限内完善材料,视为未超期

去年处理过一个案子,债权人拿着5年前的判决书,但能提供3年前债务人的还款承诺视频,最终成功立案执行。所以关键要看有没有法定的期限中断情形。

执行期限从哪天开始算?这些坑千万别踩

计算执行期限就像玩扫雷游戏,一不留神就会踩坑:

情形一:判决书写着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那要从判决生效日的第11天开始算2年。很多人误以为从判决书落款日期计算,结果白白损失15天上诉期。

情形二:调解书约定每月还5000元,某个月没按时还,不是整个债权都过期,而是单笔5000元的执行期限开始计算。

情形三: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赔偿,执行期限从刑事判决生效日开始算,而不是等服刑结束。

有个当事人就是吃了大亏,他以为要等对方出狱才申请执行,结果刑期3年半,出狱时早已超过执行期限。

常见问题答疑

问题1:执行过期后老赖主动还了部分钱,剩下的还能要吗?

只要对方有还款行为,就视为对全部债务的重新确认!10万元债务过期后,对方还了1万元,剩下9万元可以重新计算2年执行期限。但必须保留转账凭证、收条等证据。

问题2:公告送达的文书怎么算执行期限?

这种情况比较特殊,执行期限从公告期满次日开始计算。判决书公告期60天,那执行期限从第61天起算2年。很多当事人以为从登报当天就开始算,结果平白损失两个月。

问题3:申请执行后发现财产线索,可以补充执行吗?

完全没问题!执行程序启动后,只要在2年期限内发现的财产都可以申请执行。1月申请执行时对方账户没钱,6月发现对方买了新房,依然可以申请执行这套房产。

问题4:不同法律文书的执行期限一样吗?

无论是判决书、调解书、仲裁裁决还是公证债权文书,统统都是2年期限!但支付令比较特殊,其执行期限从支付令生效之日起15日内就要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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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
7日内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7日内缴纳诉讼费
法院受理并立案
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三天进行公告
开庭审理
(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宣布开庭 > 法庭调查 > 举证质证 > 法庭辩论 > 法庭调解
调解协议
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签收后生效
未达成调解协议
合议庭裁决或裁判
不同意
判决15日内,裁定10内提起上诉
启动二审程序
同意
当事人履行协议或申请执行
结案
公诉
7日内审查
一审庭审
正常审理(2-3个月)
一审宣判
提前3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3天进行公告
有罪/无罪/不负刑事责任
不服判决,上诉(被告10日内)
向原审或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书
二审法院决定审理
全面审理,上诉不加刑
被害人及法定代理人提出(原告10日内)
一审法院回级监察员复查决定
确有错误,抗诉
向原法院提交抗诉书
不抗诉
法院立案
5日内
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15日内
举证答辩
被诉主提出答辩状,提供证据和行为依据
开庭审理
调解协议法院作出判决、裁定
上诉
收到上诉状之日起10日内提交书面答辩状
启动二审程序
不上诉
判决、裁定生效
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