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书生效后对方不给钱怎么申请强制执行?
调解书出来了不给钱怎么办
调解书生效后对方未按约定履行支付义务,可采取以下步骤解决:
确认调解书效力
核对调解书是否经双方签收且已过法定异议期。若调解书由法院出具,自双方签收即生效;若为其他调解组织出具,需经司法确认后才具强制执行力。申请强制执行
携带强制执行申请书、生效调解书原件、身份证明及财产线索,向作出调解书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立案后将通过查控系统冻结被执行人银行账户、查封财产或限制高消费。应对财产隐匿情况
若对方转移财产,可申请法院调查其近期资金流向。查实存在恶意转移行为的,可提起债权人撤销之诉或追究拒执罪刑事责任。执行不能的后续处理
经法院核查确无可供执行财产,将裁定终结本次执行。需定期向法院提供新发现的财产线索,申请恢复执行。同时可申请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施加信用惩戒。探索辅助救济途径
针对小额债务可尝试与对方协商分期履行方案;大额债务可考虑委托律师调查对方隐性资产(如应收账款、股权收益),或通过媒体曝光施压(需注意法律边界)。
时效提示:申请执行期限为调解书约定履行期满后2年内,超期未申请将丧失强制执行权。
调解书生效后对方不履行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若对方拒绝履行义务,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需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操作。向法院提交申请时应携带以下材料:强制执行申请书原件(需明确被执行人信息、执行请求、事实与理由);调解书原件及生效证明(联系原审法官开具);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资格证明。管辖法院通常为作出调解书的一审法院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
申请执行时效为两年,从调解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若调解书未规定履行期限,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执行立案后法院将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限期履行。逾期不履行则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对于故意转移财产的情形,申请人可申请财产保全并提供财产线索。
若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将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发现财产后可申请恢复执行。执行过程中达成和解协议须注意:若和解协议未履行,可申请恢复原调解书的强制执行。执行异议救济途径包括向执行法院提书面异议或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处理。
调解书不履行是否可以直接申请法院执行?
调解书生效后对方不履行义务的,权利人有权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调解书与其他生效法律文书具有同等强制执行力。申请执行需满足三个条件: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义务人未在调解书规定期限内履行义务、申请未超过二年执行时效期间。
申请执行需向第一审人民法院或同级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法院提交以下材料:强制执行申请书原件、申请人身份证明、调解书原件及生效证明、可供执行财产线索。法院立案后将通过网络查控系统调查财产情况,并依法采取查封、冻结、扣押等强制措施。
需要注意调解书必须明确给付内容且不存在执行标的不明确的情形。若调解书约定分期履行,应从每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分别计算申请执行时效。对于行为义务的强制执行,法院可采取间接执行措施(如罚款、拘留)促使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