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摇撞骗罪未遂,会判刑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9条规定,招摇撞骗罪是指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活动的行为。对于犯罪未遂的情况,《刑法》第23条明确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招摇撞骗罪未遂仍然被判刑,但量刑会案情从轻或减轻处理。
一、招摇撞骗罪未遂的三大核心要点
1. 犯罪行为的"着手实施"认定
张三穿着伪造的警服到商户收"保护费",即便在收钱前被识破,其准备制服、虚构身份的行为已构成"着手实施"。司法只要行为人开始实施与冒充身份直接相关的动作,就被认定为犯罪未遂。
2. 未得逞的"意志外因素"
北京某案中,李某冒充卫健委官员要求药店缴纳"防疫保证金",因药店老板及时报警而未能得手。这种因被害人警觉、第三方介入等客观阻碍导致的未遂,正是法定的从轻处罚依据。
3. 量刑轻重的关键分水岭
司法大数据显示,招摇撞骗罪既遂案件平均刑期在1-3年,而未遂案件约60%适用缓刑,35%判处6个月以下拘役,仅有5%实刑超过1年。是否造成实际损失、冒充职务级别、行为持续时间等都会影响最终判决。
二、影响判决的5个关键因素
1. 冒充对象的特殊身份
冒充派出所民警与冒充省厅领导,在量刑时会呈现显著差异。某省高院指导意见明确,冒充厅局级以上职务的,基准刑增加30%。
2. 犯罪工具的完备程度
制作全套假证件、假制服的行为人,比单纯口头冒充者面临更重处罚。浙江某案中,被告人因持有伪造的警官证、肩章等物品,即便未遂仍被判处8个月有期徒刑。
3. 行为造成的现实危害
即使未骗取财物,但导致企业停产停业、引发群体事件等后果的,面临加重处罚。广东某案,被告人冒充防疫人员封控市场,虽未得财仍被判10个月实刑。
4. 主动终止犯罪的情节
若在实施过程中主动放弃并消除影响,获得更大从宽。但要必须是彻底终止而非暂时停顿。曾有行为人因见到巡逻警车离开,30分钟后又返回继续行骗,被认定为"犯罪继续"。
5. 退赔退赃的补救措施
对于已产生物质损失但及时退赔的,法院适用缓刑。上海某案例显示,被告人在审查起诉阶段全额退赔获损商户,最终被判拘役5个月缓刑8个月。
三、常见问题解答
1. 微信冒充警察谈恋爱算未遂吗?
仅停留在网络聊天阶段,没有实施诈骗行为,一般不构成犯罪。但若以恋爱为名索要财物,即便未得逞也被认定为诈骗罪未遂。江苏某法院判决的"假警察网恋案"中,被告人在索要2万元"手术费"时被揭穿,最终以诈骗罪未遂判处拘役4个月。
2. 伪造证件但未使用会怎么判?
单纯的伪造证件行为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若存在招摇撞骗的实行行为(如穿着假制服巡逻),即便未实施诈骗,也被认定为招摇撞骗罪未遂。两罪竞合时择一重罪处罚。
3. 未遂犯能争取不起诉吗?
符合以下条件可争取酌定不起诉:(1)犯罪情节轻微(2)未造成实质危害(3)认罪认罚并赔偿损失(4)系初犯偶犯。杭州某区检察院对一起大学生冒充城管诈骗案(未遂)作出不起诉决定,因其及时悔过并向被害人道歉。
4. 未遂和预备阶段如何区分?
关键看是否已着手实行犯罪。准备假警服是犯罪预备,穿着假警服上门"执法"则是犯罪未遂。某地法院判决明确:从行为人开始接触被害人那一刻起,即视为犯罪着手。
5. 缓刑机会有多大?
司法满足以下条件的未遂案件缓刑率超70%:(1)未造成经济损失(2)坦白认罪(3)取得被害人谅解(4)无前科劣迹。建议在侦查阶段就启动刑事和解程序,委托专业律师制定辩护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