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在开庭前必须要提交法庭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在司法原则上所有证据都应当在开庭前提交法庭,且需遵守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但特殊情况下(如新发现的证据),经法院准许可在庭审中补充提交。未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且无正当理由的,法院可不予采纳。
为什么开庭前必须交证据?三大底层逻辑
很多当事人不理解这个规定,觉得"开庭时当场甩证据更有杀伤力"。其实这种"证据突袭"的电视剧套路,在真实庭审中直接导致证据失效。背后的法律逻辑有三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