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还部分履约保证金
《民法典》第586条规定,履约保证金作为合同履行的担保手段,在合同正常履行后应当全额返还。但实务中常出现部分返还的情况,建设工程发现轻微质量瑕疵时,发包方暂扣10%-20%保证金。最高法发布的典型案例明确指出:扣除金额应与实际损失相当,不得以保证金代替违约金。
为什么会出现部分返还?这钱到底怎么算?
上周刚处理过装修纠纷的业主王姐就深有体会。她家墙面有三处空鼓,装修公司坚持要扣30%保证金。我们拿出监理报告一算:修复费用最多500块,而她交的2万保证金被扣6000明显不合理。通过调解要回5500,这就是典型的按实际损失折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