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动车撞到一个突然窜出的孩子
最近有网友咨询:我在小区里骑电动车时,突然有个5岁孩子从路边停着的汽车后面窜出来,虽然马上刹车但还是撞到了,这种情况我要负全责吗?《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方承担无过错责任。但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范畴,需要情况判断。
重点在于双方过错程度:电动车未超速(时速≤15km/h)、鸣笛示警且采取了必要措施,而监护人未尽到看护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被撞方存在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赔偿。但若电动车存在违规载人、逆行、超速等情况,则至少要承担主要责任。南京法院就有类似判例,电动车因超速承担60%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