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诉讼费是原告出还是被告出?
离婚诉讼费是原告出还是被告出
离婚诉讼费缴纳规则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执行。原告起诉时需预交案件受理费,最终由败诉方承担。若双方均有责任或达成调解协议,费用分担比例由法院裁定。不涉及财产分割的离婚案件受理费为50-300元/件,简易程序或调解结案可减半收取。
涉及财产分割的案件,20万元以下部分不另收费,超出部分按0.5%累计计收。例如分割100万元财产时,需缴纳(100万-20万)*0.5%+基础受理费=4000元+基础费用。实际承担比例取决于财产分割判决结果。
特殊情形处理方式: 1. 原告撤诉:承担50%受理费 2.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原告承担全部费用 3. 被告反诉成立:被告需另预交反诉费 4. 经济困难者可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
执行阶段产生的费用(如财产评估费、执行申请费)由被执行人最终承担。建议起诉前做好诉讼成本评估,经济条件允许时可考虑诉前调解程序降低费用支出。具体费用标准建议咨询受案法院立案庭。
离婚诉讼费原被告分担比例的法律规定?
离婚诉讼费用分担比例主要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及司法实践确定。根据该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但存在以下特殊情形:
双方均有过错情形
若诉讼结果呈现部分胜诉、部分败诉,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双方分担比例。例如:原告主张离婚获得支持,但财产分割主张被部分驳回,可能按胜诉比例调整费用分担。调解结案情形
经调解达成离婚协议的,诉讼费用分担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司法实践中,调解书常记载“诉讼费用由双方自行承担”或“由原告/被告承担”等约定条款。原告撤诉情形
原告申请撤诉且法院准许的,诉讼费用减半收取并由原告承担(《办法》第十五条)。被告已预交的费用应予退还。特殊过错认定情形
若一方存在重婚、家庭暴力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法院可判决过错方承担更高比例诉讼费用(参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经济困难特殊处理
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可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但获批准后仍需根据判决结果承担应分担部分。
诉讼费最终分担比例由法院在判决书/裁定书中明确,当事人对费用分担有异议的可单独提出复议申请(《办法》第四十三条)。
起诉离婚诉讼费败诉方需要承担多少费用?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由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统一规定。普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且财产总额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的基本原则需注意以下要点:
基础诉讼费由败诉方全额负担
法院判决时会明确败诉方承担案件受理费。若双方均有责任,按责任比例分担。原告申请撤诉时,受理费减半收取并由原告承担。财产分割费用计算规则
以20万元为分界点:
- 20万元以内部分不另收费
- 超过部分按0.5%计收
例如分割80万元财产时:60万×0.5%=3000元其他成本承担原则
律师代理费、财产保全费、担保费、评估费等不属诉讼费范畴,原则上由聘请方自行承担,除非存在恶意诉讼等特殊情形。调解结案费用处理
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诉讼费减半收取,具体分担比例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可能突破败诉方承担原则。费用减免申请条件
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如低保对象、残疾人士)可向法院提交证明材料申请缓交、减交诉讼费,审批标准由各省级法院制定。
诉讼费预缴规则要求原告立案时先行垫付,最终承担主体以判决书载明为准。若被告提出反诉,需就反诉部分单独预缴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