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的费用应该由谁来承担?诉讼费用承担规则详解

起诉的费用谁来承担

诉讼费用承担规则由《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原告起诉时需预交案件受理费,最终承担主体遵循以下原则:

  1. 败诉方承担原则 一般由败诉方负担诉讼费用,胜诉方自愿承担除外。例如借款纠纷中被告败诉,需承担原告诉讼费。

    起诉的费用应该由谁来承担?诉讼费用承担规则详解

  2. 比例分担规则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时按责任比例分担。如原告诉讼请求60%获支持,被告承担60%诉讼费,原告自担40%。

  3. 调解结案处理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减半收取,双方协商分担比例。

  4. 撤诉特殊规定 原告撤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由原告承担。但被告反诉后原告撤诉的,本诉诉讼费由原告承担,反诉费由被告承担。

  5. 司法救助情形 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可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获批后不因费用问题丧失诉权。

  6. 执行申请费用 申请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最终承担,但申请人需先行垫付。执行到位后从执行款中优先扣除。

律师服务费原则上由委托方自行承担,但合同明确约定违约方承担律师费、知识产权侵权等特定类型案件,胜诉方可主张对方承担合理律师费用。

起诉费用包括哪些项目由谁承担?

起诉费用通常包含多个项目,具体承担方根据案件结果或法律规定确定。案件受理费由原告预交,最终由败诉方承担;若双方均有责任,按比例分摊。调解、撤诉或简易程序案件可能减半收费。申请费(财产保全、执行等)由申请人预交,执行费由被执行人负担。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的合理开支由申请方垫付,胜诉后可要求败诉方补偿。公告费、评估费等实际支出费用按责任划分承担。法律援助或司法救助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可申请缓减免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或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形优先适用。

败诉后起诉费用是否全部由败诉方承担?

关于诉讼费用的承担问题,中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了基本原则: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案件,法院根据具体案情决定当事人分担比例。若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或原告撤诉,诉讼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实务中存在三种典型情形: 1. 全案败诉时被告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2. 原告主张金额超出法院支持部分对应的案件受理费由其自行承担 3. 混合过错案件中法院可判决双方按责任比例分担

需特别注意司法实践中存在费用核减规则。如原告主张100万元但仅获支持50万元,法院将按50万元标的额核算应收案件受理费,超出部分由原告负担。此外,保全费、鉴定费等实际支出费用同样适用败诉方承担原则,但需提供有效票据证明。

对于经济困难的败诉方,法院可依《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四条作出减交、缓交决定。当事人对诉讼费用决定不服的,可单独向法院申请复核。

如何申请让对方承担起诉中的律师费用?

律师费由对方承担需满足法定或约定条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律师费原则上由委托方自行承担,但特定情形下可主张由败诉方承担:

  1. 合同约定情形
    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方承担律师费的,起诉时可依据合同条款提出请求。需提交书面合同原件证明条款有效性。

  2. 法定可主张情形
    - 知识产权案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侵权诉讼中胜诉方可主张合理律师费(《著作权法》第54条、《商标法》第63条)。
    - 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人身侵权案件可请求赔偿合理维权费用(《民法典》第1181条)。
    - 恶意诉讼/滥用程序:对方存在虚假诉讼、拖延诉讼等行为时,法院可判令其承担律师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第22条)。

  3. 举证要求
    - 提交《委托代理合同》及律师费支付凭证(发票、转账记录);
    - 证明费用符合当地律师收费标准,避免主张超出合理范围的金额;
    - 侵权案件中需提供侵权行为与律师费支出的因果关系证明。

  4. 操作流程
    在起诉状“诉讼请求”部分单独列明律师费诉求,庭审时重点论证费用合理性。若一审未主张,二审新增请求通常不被支持。

风险提示:法院可能根据案件胜诉比例、费用必要性等裁量支持金额,存在部分支持的可能性。无明确法律依据或合同约定的案件,主张较难获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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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
7日内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7日内缴纳诉讼费
法院受理并立案
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三天进行公告
开庭审理
(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宣布开庭 > 法庭调查 > 举证质证 > 法庭辩论 > 法庭调解
调解协议
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签收后生效
未达成调解协议
合议庭裁决或裁判
不同意
判决15日内,裁定10内提起上诉
启动二审程序
同意
当事人履行协议或申请执行
结案
公诉
7日内审查
一审庭审
正常审理(2-3个月)
一审宣判
提前3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3天进行公告
有罪/无罪/不负刑事责任
不服判决,上诉(被告10日内)
向原审或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书
二审法院决定审理
全面审理,上诉不加刑
被害人及法定代理人提出(原告10日内)
一审法院回级监察员复查决定
确有错误,抗诉
向原法院提交抗诉书
不抗诉
法院立案
5日内
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15日内
举证答辩
被诉主提出答辩状,提供证据和行为依据
开庭审理
调解协议法院作出判决、裁定
上诉
收到上诉状之日起10日内提交书面答辩状
启动二审程序
不上诉
判决、裁定生效
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