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费用如何计算及由谁承担?
离婚官司诉讼费怎么收取
离婚案件诉讼费收取标准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执行。非财产类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300元,涉及财产分割且财产总额超过20万元时,超出部分按0.5%交纳。例如涉及50万元共同财产分割,诉讼费计算为:300元基础费+(500,000-200,000)×0.5%=1500元,合计1800元。
采用简易程序审理或调解结案可减半收取诉讼费。诉讼费由原告预交,最终由败诉方承担,但离婚案件司法实践中常根据案情由双方分担。经济困难者可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需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困难证明。
需注意:各省份具体执行标准可能存在差异,建议立案前向管辖法院立案庭咨询最新收费标准。涉及境外财产、股权等复杂资产分割时,建议提前委托律师进行诉讼成本评估。
离婚官司诉讼费的具体收费标准是什么?
离婚案件诉讼费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相关规定执行。不涉及财产分割的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且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无需另行交纳费用,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比例交纳。例如:涉及100万元共同财产分割时,诉讼费计算方式为(1,000,000-200,000)×0.5% = 4,000元,叠加基础诉讼费后总金额约4,050元。
调解结案或原告撤诉的案件,诉讼费减半收取。诉讼费用通常由原告预交,最终由法院根据案情确定原被告分担比例。经济困难当事人可依法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需提交书面申请及证明材料。实际费用可能受地域性司法实践影响,建议立案前向管辖法院立案庭核实具体金额。诉讼费不包含律师服务费、评估鉴定费等衍生支出。财产申报不实的案件可能触发诉讼费补交机制。
离婚诉讼费用由哪一方承担?
离婚诉讼费用的承担主体主要由《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及司法实践决定。原告起诉时需预交案件受理费,最终由败诉方负担;若双方均有责任,法院可判令分担。涉及财产分割的离婚案件,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部分不另收费,超过部分按0.5%交纳,该费用通常由双方协商或法院根据财产分配比例裁决。
调解结案的案件,诉讼费用分担可由当事人协商确定。诉讼过程中产生的保全费、鉴定费等实际支出费用,原则上由申请方先行垫付,最终由法院判定责任方承担。若存在恶意拖延诉讼、伪造证据等行为,法院可判决过错方多承担诉讼费用。
经济困难当事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可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用,需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及经济状况证明。涉外离婚案件需注意不同法域对诉讼费用承担规则的差异,可能涉及国际司法协助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