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只起诉一个合伙人
《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三条,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有权选择向全体合伙人主张权利,也可以单独起诉任一合伙人。就像在商场买家电可以选择整机保修或单独更换零件,法律赋予债权人灵活的选择权。实践中法院普遍支持这种诉讼策略,只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二是被诉合伙人确实具有合伙人身份。
二、实战中的精准打击策略
老王和小陈合伙开餐厅亏了80万,供应商张老板手握欠条却只盯着老王追债。这不是偏心眼,而是有讲究的精准打击:
1. 老王名下有房有车,小陈刚毕业只有微信零钱
2. 老王在合伙协议签了大名,小陈的签名像医生处方
3. 老王经手采购记录清清楚楚,小陈只管后厨颠勺
4. 老王微信聊天记录全是马上结账,小陈只会发在炒菜
这种情形下,集中火力起诉老王就像打蛇打七寸,既节省诉讼成本,又能快速实现债权。
三、常见问题Q&A
问题1:只告一个合伙人,其他人就没事了?
错!连带责任就像串在一根绳上的蚂蚱。虽然你只起诉老王,但法院判决书会明确全体合伙人连带责任。执行阶段老王财产不够,可以随时追加其他合伙人。就像吃火锅先涮肉片,肉吃完还能煮蔬菜。
问题2:被起诉的合伙人能拉同伙下水吗?
当然可以!法律给被告准备了拖人下水的合法权利。老王可以在庭审中要求追加其他合伙人为被告,或者判决后向其他合伙人追偿。这就像打麻将截胡,你胡了我的牌,我还能找放炮的人算账。
问题3:如何选择最佳起诉目标?
记住三个优先:
1. 资产多的优先(房车存款看得见)
2. 证据足的优先(签字画押跑不掉)
3. 住得近的优先(节省差旅费)
就像买菜要挑新鲜水灵的,选被告也要找性价比最高的那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