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和《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损害债权人利益行为指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间或濒临破产时,通过转移财产、无偿处分资产、虚构债务等手段导致债权人债权无法实现的行为。这类行为具有明显恶意性、隐蔽性和结果危害性三大特征,司法实践中常见于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利用关联交易或财务操作侵害债权人权益。
这些操作你每天都在见
老王开了家服装厂,眼看要破产了,连夜把20台缝纫机转给连襟的公司;李总在债务到期前3个月,突然把市中心商铺以1元价格卖给儿子;张老板的公司账户明明有200万,转头就通过咨询服务费转给空壳公司...这些可不是电视剧情节,而是真实发生在各地的债权人血泪史。
更绝的操作还有债务魔术:先把公司优质资产剥离成立新公司,原公司留着空壳承担债务;或者搞个阴阳合同,明面低价卖设备实际私下返款;甚至玩起债务消失术——让关联方虚构债权参与分配。这些套路让债权人拿着胜诉判决却追不到钱,法院执行局都头疼。
债权人必知的五大救命稻草
1. 债权人撤销权:发现债务人有白送财产、低价甩卖等行为,1年内可起诉撤销(破产时管理人能追3年)
2. 法人人格否认:股东把公司当提款机导致资不抵债的,可直接追股东责任
3. 执行异议之诉:遇到虚假诉讼抢财产分配,可打掉假债权人
4. 刑事报案:对恶意转移资产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的,直接送进看守所
5. 悬赏执行:通过执行悬赏令发动群众找老赖财产,最高能拿20%悬赏金
债务人突然把房子过户给子女怎么办?
这种情况构成无偿转让财产。债权人可以立即申请财产保全,提起债权人撤销权诉讼。杭州中院就有典型案例:债务人将价值800万的别墅以100元过户给女儿,法院判决撤销过户登记。关键要收集转账记录、房产评估报告等证据,1年诉讼时效。
公司破产前给股东分红合法吗?
资不抵债时分红属于典型损害行为。公司法司法解释三,债权人可要求股东返还违规分红。去年深圳某科技公司破产前突击分红3000万,7名股东被判决连带偿还债务。财务审计报告和股东会决议是最关键的证据。
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怎么破?
这属于消极处分财产,债权人可行使代位权。A公司欠老李100万,老李又欠你50万,老李故意不向A公司要债,你可以直接起诉A公司还钱。保存债权凭证和催款记录,代位权诉讼需要在债权到期后1年内提起。
夫妻假离婚转移财产有效吗?
司法债务形成后通过离婚协议将财产全归配偶的行为无效。北京朝阳法院判例显示,即便完成离婚登记,债权人仍可追索被转移的财产。关键要证明债务发生在离婚前,且财产转移明显不合理(如房产0元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