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峻琳律师

赵峻琳律师

专选律师 平台认证
所在地区: 上海市
擅长领域: 疑难责任认定,重伤残深度索赔,商用车事故专案
个人简介: 赵峻琳律师专注交通事故维权10年,累计代理交通事故案件800余件,为伤者争取赔偿总额超1.8亿元,单案最高获赔620万元。擅长处理责任认定争议、保险拒赔抗辩及重伤-死亡案件,独创“三维证据分析法”(结合行车记录仪、痕迹鉴定与医学报告),在多起复杂逃逸、二次事故案件中成功推翻原定责结果。熟悉伤残等级重新鉴定规则,执业理念:赔偿无死角,维权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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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的文章

轻微碰擦后离开算肇事逃逸吗

轻微碰擦后离开算肇事逃逸吗

开车路上最怕咔一声轻响,后视镜里看到车漆刮掉指甲盖大小的一块。这时候一脚油门离开现场,很多人以为小剐蹭不算事,但你已经构成肇事逃逸!《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只要发生交通事故,无论大小都必须立即停车。哪怕只是后视镜碰掉漆,只要没履行保护现场、报警等义务就离开,都被认定为逃逸。法律面前没有轻微事故特权,这个认知误区让无数司机吃过罚单。

别让小剐蹭变大麻烦的四个真相

上周刚有个真实案例:外卖小哥电动车碰倒路边自行车,看车没坏直接走了。结果被监控拍到,赔了2000块还被拘留3天。为什么轻微事故不能溜之大吉?这里有四个关键点:

路边收费停车位车辆被划伤谁来负责

路边收费停车位车辆被划伤谁来负责

站在法律专业角度,路边收费停车位车辆被划伤的责任认定主要看两点:停车合同性质管理方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停车场作为经营场所的经营者,若因管理疏忽导致车辆受损,需承担相应责任。但是第三方故意损坏且停车场已尽到基本管理义务(如设置监控、安排巡查),车主需要向肇事者索赔。简单说就是:停车费≠全额保险,但收了钱就必须管事儿!

你的车被划了别急着骂街 先搞懂这3件事

公交车下车摔倒公交车责任认定

公交车下车摔倒公交车责任认定

每次看到乘客下公交车时摔倒的新闻,总有人问:这种情况到底算谁的锅?《民法典》第823条和《合同法》第290条,公交公司作为承运人,必须把乘客安全送到目的地。乘客下车时摔伤,重点要看公交车有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简单说就是:司机要是急刹车、没停稳就开门、或者台阶有油渍不处理导致乘客摔倒,公交公司就得赔。但要是乘客自己玩手机不看路,或者故意跳车,那就要自己承担主要责任了。这里面的门道可不少,接下来咱们掰开揉碎了讲。

一、公交车突然刹车导致摔伤

逃逸的6种不认定情况

逃逸的6种不认定情况

《刑法》第133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交通事故后逃逸需要满足明知发生事故和故意逃避责任两个要件。实务中以下6种情形不会被认定为逃逸:①当事人确实不知道发生事故而离开;②为抢救伤者需离开现场;③现场等待但未及时表明身份;④因人身安全受威胁暂时躲避;⑤车辆被撞击后无法继续行驶;⑥有证据证明已采取必要救助措施。这些情形核心在于缺乏主观逃避责任的故意。

开车撞到护栏后离开,为什么不算逃逸?

去年老张深夜开车撞坏隔离带,因为急着接急诊的老婆,拍完现场照片就走了。第二天主动去交警队处理,这种情况就不算逃逸。关键点在于:第一他拍了照固定证据,第二主动配合处理,第三有合理理由离开。就像法律规定的为抢救伤者需离开现场,这时候生命权高于交通管理秩序,不会算逃逸。

电动车碰到汽车怎么处理

电动车碰到汽车怎么处理

当电动车和汽车发生碰撞,很多当事人第一反应都是该谁赔钱。《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事故责任主要看三点:谁存在过错行为、过错与事故的因果关系、过错程度大小。电动车突然变道被直行汽车撞到,大概率是电动车主责;若是汽车违停导致电动车追尾,汽车要承担主要责任。

特别提醒:现在很多城市将超标电动车(时速>25km/h、重量>55kg)划为机动车范畴,这类电动车发生事故时,车主面临无证驾驶的处罚,责任认定也会更严格。无论谁对谁错,记得马上打开手机录像,把现场车辆位置、碰撞痕迹、交通标志都拍清楚,这比吵半天架管用多了!

前车刹车变道造成后车追尾

前车刹车变道造成后车追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3条规定,变道车辆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车辆的正常通行。前车在未保持安全距离的情况下突然刹车变道,导致后车追尾,前车承担主要责任。但第90条规定,后车未保持安全车距也会被追责。实践中交警会通过刹车痕迹、行车记录仪等证据综合判断双方过错比例。上海某案例中,前车实线变道急刹被判70%责任,后车因跟车过近承担30%责任。

这些危险操作你每天都在经历

早晚高峰的高架桥上,经常能看到加塞急刹的惊险场面。上周老王就遇到这种情况:前车突然从第二车道斜插进第一车道,刹车灯瞬间亮起。虽然老王猛踩刹车,还是发生了轻微追尾。交警到场后查看行车记录仪,发现前车变道时转向灯只闪了1秒就强行切入,最终判定前车全责。

刑法中的多因一果

刑法中的多因一果

在刑法领域,多因一果指的是一个危害结果由多个独立或关联的原因共同导致的现象。张三和李四各自对王五实施伤害行为,最终导致王五死亡,但无法确定致命伤由谁造成。《刑法》第25条明确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司法解释进一步细化了对多因一果的责任划分规则,要求各行为人的主观恶性、行为与结果的关联程度等因素综合判断刑事责任。

现实中的多因一果案件有多复杂?

去年某地发生过一起典型案件:外卖小哥闯红灯撞伤行人后逃逸,后方私家车因躲避散落的外卖箱再次撞击伤者。这里存在三个责任主体——外卖员、平台管理方、私家车司机。法院最终判定外卖员承担主要责任,平台因未落实安全培训承担补充责任,私家车因未保持安全车距承担次要责任。这种责任划分体现了各负其责的刑法原则。

老人横穿马路被认定主要责任

老人横穿马路被认定主要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2条,行人通过路口或横穿道路时,必须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老人未走斑马线、闯红灯或翻越护栏,即便遭遇事故也被认定承担主要责任。浙江某法院判决案例中,68岁王大爷翻越护栏被撞致残,最终被判承担70%责任,正是基于谁违法谁担责的原则。

真实案例中的责任划分

郑州某路口监控拍下惊险一幕:张奶奶为抄近路,在距离斑马线20米处突然加速横穿,外卖骑手急刹不及发生碰撞。交警调取录像后发现,虽然电动车超速,但老人违法穿行是直接诱因,最终认定双方各负50%责任。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不是所有老人被撞都能获得全额赔偿。

车辆右拐与电动车剐蹭责任方在谁

车辆右拐与电动车剐蹭责任方在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和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右转时必须礼让直行车辆及行人。电动车在直行车道正常行驶且未违反交通规则,右转车辆未提前观察或减速导致剐蹭,原则上由机动车负全责。但若电动车存在闯红灯、逆行、超速(时速超过25km/h)等违法行为,则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比例需结合行车记录仪、监控和现场痕迹综合判定。

右转事故的三大典型场景与责任划分

第一种常见情况是鬼探头式剐蹭。老张开车到路口时,被右侧公交站台遮挡视线,刚右转就撞上突然窜出的外卖电动车。这种情况下即便司机喊冤,只要电动车在斑马线上且未闯红灯,责任仍会判给机动车——因为法律明确规定转弯让直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