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撤销权8种情形
《民法典》第538-542条,债权人撤销权是保护债权的重要武器。当债务人搞小动作损害债权人利益时,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这些行为。法律明确规定了8种可撤销情形:无偿送房给小三、半价甩卖工厂设备、突然放弃百万债权担保、给快到期的债务续命10年、1元转让公司股权、用破烂货抵百万债务、离婚协议里净身出户、把查封的豪车偷偷转给亲戚。这些行为有个共同特点——让债务人财产缩水,导致债权人追债无门。
债权人如何见招拆招?这些操作要警惕
最近处理的一个案子特别典型:老张借给李总500万,结果发现李总把市区三套商铺以白菜价转给了小舅子。我们去查交易记录,合同写着每平米2万,但同地段市场价早涨到5万了。更绝的是,收款凭证显示李总根本没收到钱,完全是个左手倒右手的把戏。这种明显不合理的低价交易,正是债权人撤销权的典型适用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