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判决书15日内上诉从哪天算起?
《民事诉讼法》第171条和《刑事诉讼法》第230条规定,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上诉期限从收到判决书的次日起开始计算。6月1日签收判决书,则6月2日为第一天,6月16日为第15天截止日。若一天是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后第一个工作日。邮寄送达的以签收日期为准,公告送达的自公告期满视为送达。
上诉期限计算的5大关键细节
很多人以为收到判决书当天就是"第一天",这种误解导致大量逾期上诉被驳回。去年某基层法院统计显示,约23%的上诉案件因计算错误失去救济机会。正确算法应该把握三个要点:
1. 签收当天不算入期限(哪怕下午5点签收)
2. 遇到节假日必须顺延(如截止日是春节假期则延后)
3. 邮寄上诉状以邮戳日为提交日期(但建议提前3天寄送)
4. 电子送达同样适用次日规则(短信/邮件显示接收时间)
5. 不可抗力可申请延期(需提供证明材料)
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1:签收时没看内容,过了20天还能上诉吗?
不能。法律明确规定以实际收到日期为准,即使当事人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也不会延长上诉期限。曾有案例当事人声称出差未拆快递,法院仍认定逾期。
问题2:通过电子法院系统提交算哪一天?
最高法院司法解释,通过诉讼服务平台提交的,以系统收到时间为准。建议在截止日18点前完成提交(部分法院系统夜间关闭),最好保留提交成功的电子凭证。
问题3:不同被告收到判决书时间不同怎么办?
按各自收到日期分别计算。共同被告A在6月1日签收,被告B在6月5日签收,则A的上诉期截止6月16日,B截止6月20日。但要上诉状需送达所有当事人。
问题4:期间包含周六日怎么计算?
普通民事案件周六日计入期限,但若截止日是周六日则顺延。第15天是周六,则周一为期限。但劳动争议等特殊程序案件适用不同规则,建议提前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