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判决书几日内送达
《民事诉讼法》第152条规定,当庭宣判的离婚案件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则应当立即送达。这个十日的计算要特别:法院作出判决当天不算在内,从次日起开始计算十个自然日。3月1日当庭宣判,最晚3月11日就要完成送达。但还要考虑邮寄时间、当事人住址变动等情况。
一纸判决背后的程序密码
去年我处理过一桩离婚案,女方在收到判决书后才发现,法院其实早在半个月前就寄出了文书。原来男方故意填错地址拖延时间,差点耽误了上诉期。这告诉我们,判决书送达绝不是简单的寄出去就完事。
现在的送达方式越来越多样化:除了传统的邮寄送达,还能通过电子送达、公告送达(适用于下落不明的情况),甚至微信送达。但不管哪种方式,都必须确保当事人实际收到。有个冷知识:快递显示已签收但当事人坚称没收到,法院需要快递公司提供签收底单核对笔迹。
常见问题答疑
1. 超过15天没收到判决书怎么办?
先联系承办法官查询邮寄单号,确认是否投递异常。确实超过法定送达期限,可以申请重新送达。记得保留通话记录或书面申请凭证,必要时可以向上级法院反映情况。
2. 对方故意不接电话不收快递怎么办?
法院会尝试三次以上送达,仍无法联系的可采用公告送达。公告期60天后视为送达,这个期间会计入上诉期限。去年有个案例,男方故意躲藏2个月,结果公告期刚满就错过了上诉机会。
3. 电子送达的判决书有效力吗?
只要事先签署了《电子送达确认书》,通过短信、邮件等方式发送的判决书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但要:电子送达日期以系统显示成功发送的时间为准,而不是当事人实际查看时间。
4. 判决书生效时间怎么计算?
双方收到判决书的时间不同步时,以收到方的次日开始计算15天上诉期。男方3月1日收到,女方3月5日收到,则3月20日判决正式生效。有个细节很多人不知道:签收当天不算在15天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