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是指从犯罪之日起,经过法定期限未再追诉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制度。时效分为四档: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若二十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需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追诉时效的深层逻辑与现实意义
很多人以为追诉时效是给罪犯的"免罪金牌",实际上这是对社会秩序与司法效率的平衡机制。就像超市里的食品保质期,法律给犯罪行为也设定了一个"司法保质期"——既防止陈年旧案消耗司法资源,又督促权力机关及时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