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度奕律师

徐度奕律师

专选律师 平台认证
所在地区: 重庆市
擅长领域: 经济犯罪精准辩护,涉黑恶与暴力犯罪应对,新型网络犯罪
个人简介: 徐度奕律师是刑事辩护领域资深专家,执业14年,熟悉司法全流程办案逻辑。累计代理刑事案件400余起,其中28件获无罪判决/不起诉,112件实现缓刑或量刑减档,为当事人避免/挽回经济损失超15亿元。专注经济犯罪(非法集资、职务侵占)、涉黑涉恶案件及新型网络犯罪辩护,首创“证据合法性审查黄金48小时法则”,在多起重大案件中成功排除非法证据,推翻关键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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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协议》中双方确认的方式、数额收取费用,不再产生其他收费!

收费标准合理

遵守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

司法部门全面监督和保障

接受省市两级司法局、省市两级律师协会对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进行监督。

发布的文章

赌博欠了一屁股债怎么办

赌博欠了一屁股债怎么办

赌博欠下的债务不受法律保护!《民法典》第153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3条,因赌博产生的债务属于违反公序良俗的无效债务。简单说,你就算签了借条、按了手印,债主也不敢通过法院起诉要钱。但!是向正规银行、网贷平台借的钱用于赌博,这部分合法本金和合理利息仍需偿还。

一、认清现实:赌债本质是无底洞

很多人以为再赌一把就能翻本,结果越陷越深。有个真实案例:老张欠了80万赌债,偷偷抵押了家里房子,被高利贷上门泼油漆,老婆带着孩子离婚。记住:

公司欠钱股东要承担责任吗

公司欠钱股东要承担责任吗

很多人看到公司欠债跑路,第一反应就是找股东要钱。但法律上这事儿真没这么简单!《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独立法人,股东以认缴出资为限担责。简单说就是:公司欠债用公司财产还,股东的钱包原则上安全。但!法律还留了五把尚方宝剑,能让股东直接替公司还债。想知道股东什么时候会倒霉?往下看就懂了!

一、股东被追债的五大翻车现场

场景1:把公司当提款机
股东要是把公司当自家小金库,转账连备注都不写,买包烟都走公账,这就叫财产混同。去年上海有个案子,老板用公司账户给丈母娘买别墅,被判个人还债200万!

网贷起诉时效期是多久

网贷起诉时效期是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8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网贷本质上属于借款合同纠纷,网贷平台或出借人起诉借款人的时效期为自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借款合同约定1月1日还款,则起诉时效截止到2027年1月1日。

网贷诉讼时效的三种特殊场景

场景1:没有约定还款时间 网贷合同未明确还款日期,法律规定,出借人可随时要求还款,但需给借款人合理准备时间(一般30天)。诉讼时效从

申请代位执行的条件

申请代位执行的条件

《民事诉讼法》第535条及《民法典》相关规定,申请代位执行需要满足四大条件:第一,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已生效的法律文书(如判决书、调解书);第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第三,债务人消极行为导致债权人权益受损;第四,债权人自身的债权已届履行期。举个栗子,张三欠李四10万元,王五又欠张三8万元,张三既不还钱给李四,又不去找王五讨债,这时候李四就能代替张三向王五要钱。

代位执行不是万能钥匙,这些坑你别踩

很多人以为只要别人欠自己钱就能申请代位执行,实际上完全不是这么回事!去年有个开餐馆的老板,拿着供货商的欠条直接去法院申请代位执行客户的餐费,结果被法官当场驳回。为啥呢?因为他自己的货款还没到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这就像还没到月底就急着找老板要工资,法律当然不支持。

协议离婚共同债务归一方

协议离婚共同债务归一方

《民法典》第1089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但法律允许双方在离婚协议中自行约定债务分配方式,只要该约定不损害债权人利益。也就是说,夫妻俩白纸黑字约定所有债务由男方承担是合法的,但要一个关键点:这个约定仅在夫妻之间有效,不能对抗不知情的债权人。你们协议约定了债务归女方,但债主仍然有权找男方要钱,男方还完后可以依据协议向女方追偿。

离婚协议里写债务归一方的实战指南

最近帮朋友处理离婚协议时遇到个典型案例:小王和小李经营奶茶店欠了50万,离婚时小李主动提出承担所有债务,条件是分走店铺经营权。这种情况在法律上完全可行,但操作时要三大陷阱:

判决生效后债权转让,谁申请执行

判决生效后债权转让,谁申请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236条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当债权经生效判决确认后发生转让,受让人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是因为债权转让后,原债权人(申请执行人)的权利义务已由受让人承继。受让人必须向执行法院提交债权转让协议+生效法律文书+权利承继证明,法院经审查确认后才会变更申请执行主体。

债权转让后的执行全攻略

老王打赢官司后把100万债权转给老张,结果老张拿着转让协议直接冲去法院要钱,结果被窗口人员告知材料不全。这场景每天都在各地法院上演,今天咱们就唠明白这事到底该怎么操作。

强制执行无力偿还债务新政策

强制执行无力偿还债务新政策

近期出台的强制执行无力偿还债务新政策引发广泛关注,许多人误以为这是老赖的免死金牌。从《民事诉讼法》第257条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新政策的核心是建立更科学的执行退出机制——当穷尽财产调查措施仍无财产可供执行时,法院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保留后续恢复执行权利。这既是对司法资源的合理分配,也是对诚实但不幸的债务人的制度救济。

一文看懂新政背后的逻辑

老王经营的小餐馆因疫情倒闭,欠下80万债务。法院查遍他的银行账户、房产、车辆,发现他确实只有每月3000元的退休金。按新政策,这种情况被纳入执行不能范畴。但老王需要签写

精神病人欠债怎么处理

精神病人欠债怎么处理

《民法典》规定,精神病人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两种。债务发生在精神病发作、无法辨认自己行为期间,经司法鉴定确认后,相关债务被认定为无效,家属或监护人无需承担还款责任。但债务发生在精神状态正常期,或监护人未尽到管理义务导致债务产生,则需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精神病人欠债背后的法律逻辑

很多人以为精神病=不用还钱,其实这是个误区!举个真实案例:老张的儿子患有精神分裂症,某天突然刷爆信用卡买了10台手机。事后老张拿着医院诊断证明和消费时的监控录像(显示儿子当时行为异常),向法院申请债务无效,最终成功免除了还款责任。这说明

整个老人去对方家讨债

整个老人去对方家讨债

看到拄着拐杖的老人上门讨债,很多人第一反应是心疼。但从法律角度看,《民法典》明确规定债权人有权主张债权,但必须采用合法手段。《治安管理处罚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长时间滞留都属于违法行为。举个例子,李大爷带着借条上门协商还款时间是合法的,但要是赖在欠债人家里吃住不走,就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

七旬老人讨债记:一场现实版的人情与法理较量

去年冬天,北京胡同里上演了现实版讨债风云。68岁的王奶奶揣着发黄的记账本,坐了2小时公交车找到欠债人家里。这笔5万元的借款,是十年前她卖掉金镯子借给邻居儿子救急的。如今对方换了新房买了新车,却始终不提还钱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