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公共安全罪严重后果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4条、115条规定,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严重后果"主要指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损失。包括:1. 致人重伤、死亡;2. 直接经济损失超过50万元;3. 引发重大环境污染或公共卫生事件;4. 导致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5. 形成持续性社会恐慌。这些后果不仅触发3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者最高可判死刑。
放火烧楼与地铁投毒:都是"公共安全"惹的祸
某商场纵火案造成13人窒息死亡,被告人被判死刑立即执行。这类案件最可怕的是"不可控性"——火势一旦蔓延,吞噬整栋建筑。相比之下,某高校学生在实验室盗窃危险化学品导致泄漏,虽然无人伤亡,但200万元的环境修复费用同样构成"严重后果"。法律认定时不仅看直接损害,更关注行为对公共安全体系的破坏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