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罪的犯罪预备与强奸未遂的区别是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条和第23条规定,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核心区别在于犯罪行为的实施阶段。强奸罪犯罪预备指为实施强奸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尚未着手实行,购买迷药、踩点蹲守;而强奸未遂则是已经着手实施暴力行为(如撕扯衣物、压制反抗),但因外界干扰或被害人反抗等意志外原因未能得逞。两者的量刑差异显著:犯罪预备可减轻处罚甚至免除处罚,未遂犯则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 一、从法律视角看两者的"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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