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后债务承担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公司注销后债务承担的核心逻辑是有限责任原则和清算义务。公司作为独立法人,正常情况下债务由公司财产承担,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担责。但若公司未依法清算即注销,或股东存在滥用法人独立地位的行为,则突破有限责任,要求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明确规定,公司注销必须经过清算程序,并在清算报告中确认债务已处理完毕,否则工商部门可撤销注销登记,相关人员需承担法律责任。
一、为什么说公司注销≠债务消失?
很多人误以为公司一旦注销,债务就自动清零,甚至有人专门通过注销公司来逃避债务。法律对这种情况早有防范。《公司法》第186条要求,公司清算时必须通知债权人并公告,清算组需核实公司债务。公司账上还有未清偿的债务,应当优先用剩余资产偿还。举个真实案例:某餐饮公司欠供应商50万货款,老板偷偷注销公司后继续用原场地经营新公司,结果法院判决股东个人赔偿债务,理由是恶意注销逃避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