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夫妻离婚的具体流程和财产分割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关于夫妻离婚的规定
协议离婚采用冷静期制度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需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为离婚冷静期;期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亲自领取离婚证,逾期视为撤回申请。
诉讼离婚依据感情破裂原则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判定标准。存在重婚、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赌博吸毒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共同财产分割遵循平等原则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但另有约定除外。
债务处理区分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
夫妻共同签名或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婚姻存续期间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属于共同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原则上为个人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的除外。
子女抚养权以子女利益为核心
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已满八周岁的子女应尊重其真实意愿。抚养费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一般支付至子女十八周岁。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适用过错方
因重婚、同居、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与精神损害赔偿。
经济帮助请求权保障弱势方
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给予适当帮助,具体方式由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住房帮助可采用房屋居住权形式实现。
行使上述权利均受民法典第1076-1084条约束,需注意离婚登记程序、诉讼证据收集、财产清单制作等实务要点。
民法典中夫妻离婚的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有哪些?
民法典规定的离婚方式包括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两种。协议离婚需双方自愿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书面协议;诉讼离婚适用于一方不同意离婚或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形。
协议离婚流程
1. 双方携带材料共同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婚姻登记机关初审材料后进入30日离婚冷静期
3.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再次共同到场申请发给离婚证
4.审查通过后登记离婚并发证
诉讼离婚流程
1. 原告向被告住所地法院递交起诉状及证据
2. 法院立案后安排调解(必经程序)
3. 调解失败转入审理程序
4. 法院根据"感情确已破裂"标准作出是否准予离婚判决
协议离婚必备材料
- 双方身份证原件
- 结婚证原件
- 书面离婚协议书(需载明自愿离婚意思表示及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协商结果)
- 双方近期2寸单人证件照各2张
诉讼离婚必备材料
- 民事起诉状(一式三份)
- 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
- 身份证复印件
- 子女出生证明(如有)
- 夫妻共同财产证据清单
- 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分居证明、家暴记录等)
离婚协议书需经婚姻登记机关备案方具法律效力。诉讼离婚案件中,首次起诉未获准离婚的,原告需等待六个月后才能再次起诉。涉及财产分割争议较大或存在转移财产风险的,可申请财产保全。
民法典对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对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主要体现以下原则:
1. 共同财产均等分割
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共同财产,原则上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离婚时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可能少分或不分财产。
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个人财产,离婚时仍归原所有人。债务处理规则
共同债务由共同财产清偿,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虚构债务或恶意串通债务不受法律保护。特殊情形处理
家务劳动补偿:承担较多家庭义务的一方有权请求补偿
经济帮助:离婚时生活困难的一方有权请求帮助
损害赔偿:无过错方可向重婚、家暴等重大过错方索赔
财产约定优先:存在合法书面财产协议时优先适用协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