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同意离婚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及材料?
离婚双方都同意需要什么手续
协议离婚需完成以下手续:
1. 签订离婚协议书
明确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方式、探视权安排;共同财产分割方案、债务处理方式;其他需协商事项。协议书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双方签字确认。
申请离婚登记
双方持材料共同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 本人户口簿原件 - 居民身份证原件 - 结婚证原件 - 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 2寸单人近期免冠照片各2张离婚冷静期
登记申请提交后进入30天法定冷静期。期间任何一方撤回申请则程序终止。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未申请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申请。领取离婚证
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再次共同到场: - 确认离婚协议书内容 - 提交结婚证原件 - 签署《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 领取离婚证
注意事项: - 离婚协议书建议由专业律师审核 - 涉及房产过户需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 抚养费可约定支付至子女大学毕业 - 境外财产需明确适用法律 - 冷静期内新增财产需补充约定
双方同意离婚手续办理流程需要多长时间?
协议离婚手续办理时间由两部分构成:申请登记与冷静期。提交离婚申请当日开始计算30日冷静期,冷静期结束后第二个30日内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若材料齐全且双方配合,理论上最快31日可完成。实际操作中可能因材料审核、预约排队等因素延长至60日左右。
材料准备阶段需提前核对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文件。离婚协议书内容需明确财产分割、债务处理、子女抚养等条款,避免因条款争议导致流程反复。部分地区的婚姻登记机关实行网上预约制度,建议提前查询当地具体要求以减少等待时间。冷静期内任何一方撤回申请或期满后未共同申领离婚证,均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协议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清单?
办理协议离婚需提交以下材料:
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需确保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需包含户主页及本人页;若婚姻状态未更新为“已婚”,需提前到户籍部门更正或提供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原件
若结婚证遗失,需到原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档案证明》或提交档案部门盖章的婚姻登记记录复印件。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协议内容需包含:
- 双方自愿离婚的明确声明
- 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方式及探视安排(如有子女)
- 共同财产(房产、车辆、存款等)分割方案
- 共同债务承担方式
- 需双方亲笔签名并注明签署日期单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各2张)
背景颜色以当地民政局要求为准(通常为红底或蓝底)。《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该文件由民政局现场提供,需双方当场填写并签字。
注意事项
- 离婚协议书需经民政局审核,条款需具备可执行性,避免模糊表述(如“财产已分割完毕”需改为具体分配方案)。
- 涉及房产过户的,协议中需明确产权证号及过户时间。
- 港澳台或外籍人士需额外提交通行证、护照及经认证的婚姻状况证明。
- 提交材料后需经过30天离婚冷静期,期满后双方需共同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