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程序开庭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完整清单来了
简易程序开庭流程
立案阶段
- 起诉与受理
原告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至法院。法院审查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的,当日或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庭前准备
传唤与通知
可采用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等简便方式传唤当事人及证人,不受普通程序5日前送达传票的限制。但须记录传唤过程。举证期限
举证期限可缩短至不超过15日,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法院准许可少于15日。特殊情形下当庭举证亦可被采纳。
庭审过程
庭审简化
不严格区分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阶段。法官可灵活调整发言顺序,重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审理。
裁判阶段
当庭宣判
符合条件的案件应当庭宣判,闭庭后10日内发送裁判文书。判决书可简化事实认定与说理部分,保留必要要素。审理期限
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经院长批准可延长1个月。逾期未审结须转普通程序。
特别提示
- 标的额为各省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0%以下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 调解贯穿全过程,调解书一经签收立即生效
- 被告可口头答辩,庭审笔录经当事人核对后可采用捺印确认方式
简易程序开庭流程的具体步骤有哪些?
简易程序开庭流程的具体步骤
庭前准备 - 法院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开庭传票及权利义务告知书; - 当事人确认是否提交书面答辩意见及证据材料; - 书记员提前检查庭审设备并准备庭审笔录模板。
宣布开庭 - 书记员核实当事人及代理人身份信息; - 审判员入庭后宣布案由及合议庭组成人员; - 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申请回避等诉讼权利; - 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审判人员回避。
法庭调查 - 原告宣读起诉状并明确诉讼请求; - 被告针对原告主张进行简要答辩; - 审判员归纳争议焦点并引导举证质证; - 双方当事人围绕证据三性进行交叉质询; - 审判员就关键事实进行补充发问。
法庭辩论 - 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发表辩论意见; - 辩论内容应紧扣核心法律问题; - 审判员可视情况限制重复性发言。
调解阶段 - 审判员询问调解意愿并主持调解; - 调解成功当庭制作调解协议; - 调解失败立即转入裁判程序。
宣判程序 - 简单案件可当庭宣判并告知判决要点; - 复杂案件另定宣判日期但需在审限内; - 书记员制作要素式或表格式裁判文书。
庭审结束 - 审判员宣布闭庭并敲击法槌; - 当事人核对庭审笔录并签字确认; - 书记员整理卷宗材料移送归档。
(注:实际流程可能因个案情况存在细节调整,具体以承办法官指引为准)
简易程序开庭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材料清单
基础文书
- 起诉状或答辩状(原件及副本):被告人数+1份副本
- 口头起诉笔录(仅限符合口头起诉条件案件)
证据材料
- 核心证据原件及复印件:合同、票据、聊天记录、视听资料等
- 证据目录清单:列明证据名称、证明内容、页码
- 证人证言(如有):证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身份文件
- 原告/被告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法人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
- 代理人材料:授权委托书(原件)、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如有代理)
程序文件
- 法院传票:显示开庭时间地点
- 案件受理通知书:证明案件已立案
- 诉讼费缴纳凭证:缴费票据或电子回单
特殊准备
- 电子证据载体:需当庭演示的录音录像带U盘或光盘
- 财产保全材料:已申请保全的需携带裁定书
- 调解协议草案(建议准备):简易程序鼓励当庭调解
注意事项
1. 携带原始证据核对件(如微信记录需带手机)
2. 证据复印件建议采用A4纸单面复印
3. 涉及计算金额需附详细计算明细表
4. 提交新证据需在开庭前3日通知对方
5. 携带空白纸笔用于记录庭审要点
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开庭流程的区别?
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在开庭流程上的核心差异体现在效率与程序简化程度。审理期限方面,简易程序要求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则为六个月。审判组织上,简易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普通程序必须组成合议庭且人数须为单数。
传唤方式存在明显区别:简易程序可采用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等即时通讯工具通知当事人,普通程序必须发送书面传票。举证期限设定不同,简易程序举证期最长不超过十五日,普通程序不得少于十五日且可申请延长。当庭宣判率方面,简易程序当庭裁判比例明显高于普通程序。
庭审流程简化特征突出:简易程序可不区分法庭调查与辩论阶段,直接围绕诉讼请求进行,普通程序必须严格遵循法庭调查、辩论等法定环节。文书制作要求差异显著,简易程序可用令状式、要素式裁判文书,普通程序必须制作完整裁判文书。程序转换机制方面,简易程序审理中发现不宜适用的,需在审限届满前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诉讼成本存在实质性区别,简易程序案件受理费按普通程序标准减半收取。程序适用范围具有明确界限,简易程序适用于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普通程序无此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