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协议和诉讼离婚完整清单

办理离婚需要什么资料
协议离婚所需材料: 1. 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含户主页、本人页) 3. 结婚证原件(若遗失需先补办) 4. 双方近期2寸红底免冠合照各2张 5. 离婚协议书(需包含财产分割、债务处理、子女抚养等条款)
诉讼离婚所需材料: 1. 民事起诉状原件(需明确诉讼请求) 2. 原告身份证复印件 3. 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 4. 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涉及抚养权时) 5. 财产证明(房产证、车辆登记证、银行流水等) 6. 感情破裂证据(分居证明、家暴记录等)
注意事项: • 外籍人士需提供有效护照及婚姻状况公证 • 军人离婚需提交团级以上政治机关证明 • 精神障碍患者需出具监护人确认文件 • 所有复印件需使用A4规格纸张
实际办理前建议向受理法院或民政局确认最新要求,部分地区已开通线上预审通道。
协议离婚需要准备哪些证件和材料清单?
协议离婚需准备以下证件和材料:
核心材料
1. 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需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建议准备2份。
2. 双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需包含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若婚姻状态未更新为“已婚”,需提前到户籍部门更正。
3. 结婚证原件
若遗失,需提前在婚姻登记处补办或申请档案证明。
4. 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内容需包含:
- 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 子女抚养(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方式及探视权细则)
- 共同财产分割(房产、车辆、存款、股权等需列明具体归属与分割方式)
- 债务处理(注明各自承担债务范围)
注意:协议需双方现场签字,不可提前签署。
5. 单人近期免冠证件照(2张)
背景为红色或蓝色,尺寸通常为2寸(35×45mm)。
辅助材料(根据实际情况准备) - 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涉及抚养权时需提供) - 财产证明(如房产证、车辆登记证、银行流水等) - 债务凭证(如借款协议、信用卡账单等) - 外籍人士需提供有效护照及婚姻关系证明的翻译公证件
办理地点
到 一方户籍所在地 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
流程说明
1. 提交材料后登记申请
2. 进入30天离婚冷静期
3. 冷静期满后30日内共同到场领取离婚证
注意事项
- 离婚协议书内容需符合法律强制性规定(如不得限制对方再婚)
- 涉及房产过户的条款需明确过户时间及违约责任
- 建议提前咨询律师审核协议条款,避免后续纠纷
- 办理前确认民政局是否需要预约及具体材料要求(部分地区有差异)
- 离婚证领取后,建议保存协议书副本并办理财产过户、账户变更等后续手续
办理离婚身份证户口本具体要求是什么?
办理离婚手续时,身份证和户口本需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身份证要求: 1. 双方需提供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2. 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 3. 如身份证丢失或过期,需先补办临时身份证或新证。
户口本要求: 1. 提供载有本人户籍信息的户口簿原件; 2. 户口簿婚姻状况栏需显示"已婚"状态; 3. 如户口簿未更新婚姻状态,需先到户籍地派出所更新; 4. 户口簿个人页信息(姓名、身份证号)需与身份证完全一致。
特殊注意事项: - 协议离婚时需双方同时到场核验证件; - 诉讼离婚时需向法院提交证件复印件(需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章); - 若户口本遗失,可用户籍证明替代; - 外籍人士需提供有效护照及婚姻证明文件。
证件信息不一致处理: 当身份证与户口本信息出现差异时(如姓名变更),需先到公安机关办理信息变更手续或开具同一人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