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一方撤出公积金贷款
《民法典》第1087条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偿还的公积金贷款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离婚后一方要求撤出公积金贷款,需明确两点:第一,公积金贷款房产属于共同财产需分割;第二,贷款账户变更必须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双方可通过协商或诉讼确定房屋产权归属,再由产权方申请变更贷款人信息,原贷款人才能合法撤出贷款关系。
离婚后公积金贷款处理的三大核心步骤
第一步:白纸黑字定协议。建议在离婚协议中明确标注:房屋归XX方所有,自XX日起由该方单独承担公积金贷款,另一方配合办理贷款人变更手续。记得要到房产地址和贷款账号,别用相关贷款这种模糊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