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沙县办离婚需要去哪里?带什么材料?

在长沙县办离婚需要去哪里?带什么材料?

长沙县离婚在哪里办理

长沙县办理离婚手续需前往长沙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地址位于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星沙街道开元路53号(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内)。办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协议离婚当事人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及离婚协议书共同到场办理。如有疑问请提前电话咨询:0731-84011729。

长沙县离婚登记处具体地址在哪里?

长沙县离婚登记业务在长沙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具体地址为:长沙县望仙路598号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周一至周五办理业务)。

长沙县协议离婚需要哪些证件和材料?

协议离婚需双方共同前往长沙县民政局办理,主要准备以下材料:

基础证件: - 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 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变更页) - 结婚证原件(两本均需提供)

核心文书: - 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 需包含双方自愿离婚声明 - 明确子女抚养权归属、探视方式、抚养费支付 - 详细分割共同财产(房产、车辆、存款等) - 债务处理条款 - 建议提前由专业律师审核

辅助材料(视情况携带): - 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涉及抚养问题时) - 财产相关凭证(房产证、车辆登记证、银行存单等) - 近期单人免冠证件照各2张(红底,尺寸35mm×45mm)

注意事项: - 所有复印件建议使用A4纸单面复印 - 离婚协议书需当场签字,不可提前签署 - 民政局提供免费范本但建议个性化定制 - 办理前需完成30天离婚冷静期

建议提前致电长沙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731-84011019)确认最新要求,部分材料可能需补充电子版本。

长沙县民政局离婚办理工作时间几点到几点?

长沙县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工作时间为: - 周一至周五 - 上午:9:00 - 12:00 - 下午:13:30 - 17:30 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不对外办公。建议办理前通过电话(0731-84011729)确认当日业务受理情况,并提前通过"湖南民政"微信公众号预约。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2张2寸单人近期免冠照片共同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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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
7日内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7日内缴纳诉讼费
法院受理并立案
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三天进行公告
开庭审理
(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宣布开庭 > 法庭调查 > 举证质证 > 法庭辩论 > 法庭调解
调解协议
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签收后生效
未达成调解协议
合议庭裁决或裁判
不同意
判决15日内,裁定10内提起上诉
启动二审程序
同意
当事人履行协议或申请执行
结案
公诉
7日内审查
一审庭审
正常审理(2-3个月)
一审宣判
提前3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3天进行公告
有罪/无罪/不负刑事责任
不服判决,上诉(被告10日内)
向原审或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书
二审法院决定审理
全面审理,上诉不加刑
被害人及法定代理人提出(原告10日内)
一审法院回级监察员复查决定
确有错误,抗诉
向原法院提交抗诉书
不抗诉
法院立案
5日内
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15日内
举证答辩
被诉主提出答辩状,提供证据和行为依据
开庭审理
调解协议法院作出判决、裁定
上诉
收到上诉状之日起10日内提交书面答辩状
启动二审程序
不上诉
判决、裁定生效
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