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离婚登记处电话是多少?地址在哪里?需要带什么材料?

哈尔滨离婚登记处电话是多少?地址在哪里?需要带什么材料?

哈尔滨离婚登记处电话

哈尔滨市道里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联系电话:0451-84557503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建议提前电话咨询所需材料及预约流程。其他区域登记处电话可通过"哈尔滨市民政局官网"或"哈尔滨政务服务网"查询最新信息。

哈尔滨离婚登记处具体地址在哪里?

哈尔滨市各区均设有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具体地址如下:

  1. 道里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道里区紫园路9号民生大厦4楼
    电话:0451-84557506

  2. 南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南岗区海城街140号民政综合服务中心(二楼)
    电话:0451-86234174

  3. 道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道外区南康街54号
    电话:0451-87800800

  4. 香坊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香坊区联草街8号民生大厦(原健康路32号搬迁至此)
    电话:0451-51895300

  5. 平房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平房区渤海三路5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电话:0451-86547707

注意事项
- 办理离婚登记需前往户籍所在区的婚姻登记处;
- 双方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及离婚协议书(协议离婚适用);
- 建议提前电话确认办公时间与材料要求;
- 可通过“黑龙江省民政信息网”或“哈尔滨市民政局”官网查询实时信息。

祝愿您顺利解决问题。

哈尔滨办理离婚需要带什么材料?

办理离婚手续所需材料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情况:

一、协议离婚(双方自愿且达成一致) 1. 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双方户口簿原件
- 需包含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若婚姻状态未更新为“已婚”,需提前到户籍部门更新。
3. 结婚证原件
- 若遗失,需在民政局补办或开具婚姻关系证明。
4. 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 需明确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条款,双方现场签字确认。
5. 近期免冠证件照(2寸)
- 双方各准备2张,背景为红色或蓝色。

二、诉讼离婚(一方不同意或存在争议)
1. 起诉状
- 需写明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一式两份提交法院。
2. 结婚证明(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
3. 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4. 证据材料
- 如感情破裂证明(分居、家暴等)、财产清单、子女抚养能力证明等。

其他注意事项
- 协议离婚需双方亲自到哈尔滨任一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有30天冷静期。
- 外地户籍需提供哈尔滨居住证(若一方为哈市户籍则无需)。
- 建议提前电话咨询当地民政局(如哈尔滨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451-12345),确认材料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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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
7日内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7日内缴纳诉讼费
法院受理并立案
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三天进行公告
开庭审理
(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宣布开庭 > 法庭调查 > 举证质证 > 法庭辩论 > 法庭调解
调解协议
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签收后生效
未达成调解协议
合议庭裁决或裁判
不同意
判决15日内,裁定10内提起上诉
启动二审程序
同意
当事人履行协议或申请执行
结案
公诉
7日内审查
一审庭审
正常审理(2-3个月)
一审宣判
提前3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3天进行公告
有罪/无罪/不负刑事责任
不服判决,上诉(被告10日内)
向原审或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书
二审法院决定审理
全面审理,上诉不加刑
被害人及法定代理人提出(原告10日内)
一审法院回级监察员复查决定
确有错误,抗诉
向原法院提交抗诉书
不抗诉
法院立案
5日内
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15日内
举证答辩
被诉主提出答辩状,提供证据和行为依据
开庭审理
调解协议法院作出判决、裁定
上诉
收到上诉状之日起10日内提交书面答辩状
启动二审程序
不上诉
判决、裁定生效
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