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打离婚官司,多次开庭咋回事?
一、离婚案多次开庭的原因
证据提交不全
需补充家暴/出轨证据
财产线索需要调查取证
对方故意隐匿证据
程序性事项
管辖权异议
司法鉴定申请(亲子/精神)
公告送达等程序延误
二、女方怎么应对多次开庭
1:庭前准备四要素
证据目录:按争议焦点分类整理证据
质证意见:预判对方证据的反驳点
诉求清单:明确各阶段核心诉求
问答预演:律师协助模拟法庭提问
2:破解拖延战术
拖延手段 | 破解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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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提出新证据 | 当庭质疑举证期限 |
频繁更换律师 | 申请限定答辩期 |
虚假调解意向 | 要求书面承诺条件 |
三、怎么缩短诉讼周期
诉前调解阶段:明确调解底线,避免无效磋商
证据收集:首次开庭前完成关键证据固定
专家辅助:涉及公司股权等聘请审计机构
程序把控:对超期举证坚决提出异议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49条:普通程序审理期限为6个月
实践:离婚诉讼平均开庭次数为3.2次,复杂财产案件可达5次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