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股票账户分割:冻结期间收益归属规则
《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属于共同财产。当法院冻结股票账户后,冻结期间产生的收益归属需分情况认定:若收益源于夫妻共同财产投资(如股票分红、配股等被动增值),原则上仍属共同财产;若系单方主动操作产生的超额收益(如短线交易获利),法院认定为个人财产。实务中需要结合账户操作权限、资金性质、收益产生方式等要素综合判定。
股票账户冻结后,你的每一分钱都影响财产分割
老张和前妻闹离婚时,账户里20万市值的股票被法院冻结了半年。解冻时账户变成28万,多出来的8万块到底算谁的?这个真实案例揭开了离婚财产分割中最烧脑的问题——冻结期间的股票收益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