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调解书一方不去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9条规定,离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但现实中常有一方故意拖延或拒收调解书的情况。法院会通过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甚至公告送达等方式完成程序——只要符合法定送达条件,即使一方不领取调解书,满60天后同样视为生效。
为什么有人故意不拿调解书?
去年处理过一个典型案例:王女士在调解时答应把学区房给前夫,回家后反悔便玩起了失踪。这种临时变卦型占40%以上。还有人以为不签收就能阻止离婚,或者想拖延财产执行时间。更夸张的是,有人专门卡在子女探视权细节上较劲,其实这些小心思在法律面前都没用。